台北市「這塊地」一坪只值3萬元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 日期:2022-07-06
新聞摘要
根據最新實價資料顯示,北市府標得一筆1.4萬坪土地,得標金額達4.5億元,不過每坪「土地」的得標價格僅3萬元,該土地屬於2022年度北市政府以容積代金基金採購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不具有興建開發效益,因此才以低價成交。
台北市「這塊地」一坪只值3萬元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 日期:2022-07-06
新聞摘要
根據最新實價資料顯示,北市府標得一筆1.4萬坪土地,得標金額達4.5億元,不過每坪「土地」的得標價格僅3萬元,該土地屬於2022年度北市政府以容積代金基金採購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不具有興建開發效益,因此才以低價成交。
★民法第 799 條等規定參照,建物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無專有部分者, 有優先承買權,如基地所有人中無專有部分,就二筆建號建物,同時向執行處聲明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予准許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00027643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要旨:
★繼承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房屋稅向誰課徵?
繼承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房屋稅向誰課徵?
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之。
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而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
同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出售依安置計畫購入之專案住宅持有期間計算規定
稅目 | 所得稅法 |
---|---|
法令彙編版本 | 一一O年版 |
法規章節 | 第1章 總則 |
法條 | 第4之5條(房地合一稅制免稅規定) |
分類 | 釋示函令 |
釋示函令標題 |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出售依安置計畫購入之專案住宅持有期間計算規定 |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
主旨: 納稅義務人○君及其配偶依「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規定購入專案住宅(含基地)供自住使用,嗣出售該專案住宅,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計算自住房地持有期間疑義。 說明: |
繼承移轉創高 金店面分產釋出增
2022/06/23 16:05文/記者徐義平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人口老化衝擊,去年全國繼承移轉棟數首度突破六萬棟大關,創一九九一年有統計以來的三十年新高;因繼承分產,也讓一級商圈釋出的精華店面變多,其中最知名的案例是北市西門商圈成都楊桃冰店面。
繼承擺不平 多以變價拍賣解決
房產業者指出,近幾年像是北市中山北路二段鄰近LV旗艦店旁的透天店面、松山區億元級透天店面等,都是因為分產而進入分割共有物的「變價拍賣」程序,另台中市廟東夜市店面則是委託業者出售。
【招標公告】臺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578、583及584地號等3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官北A案)
一、法令依據: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及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辦理。
二、招標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北市府正俢正「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 日期:2022-06-21
新聞摘要
依台北市現行規定,1994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既存違建,除了危害公共安全或專案計畫優先查報拆除外,其餘得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處分。
台中預售實登唯一破億豪宅現身「由鉅惟上」包辦總價排行前九位
2022/06/21 18:30文/記者林耀文
「由鉅惟上」為台中預售實登上路唯一破億元的社區,更一舉包辦總價排行榜的前九位。(圖:業者提供)
最新預售實價登錄統計,位於台中市政園道的「由鉅惟上」已累積114筆交易,其中,總價幾乎皆超過5000萬元。
一樣是搶小孩監護權大戰 大法官這次做出不一樣的決定…
台籍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奪8歲女兒的監護權,女童曾寫信給總統表達想留在台灣。大法官認為法院當時在酌定親權時,未請女童到庭陳述意見,廢棄最高法院裁定。(資料照)
2022/06/21 11:1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5月27日做成我國史上第一件「裁判違憲審查(宣告個案判決違憲)」,判一件台母義父爭奪8歲女兒的監護權大戰判決違憲,也是最高法院史上首次被廢棄發回的案件。
捷運汐東線有譜 這兩站2年房價漲逾1成
2022/06/17 14:00文/記者朱語蕎
汐東線進度推進,讓沿線站點周邊房價起漲。(資料照)
捷運汐東線綜合規劃報告在今年3月經交通部原則審查通過,讓汐止捷運系統邁進一大步,根據汐止地政事務所分析未來捷運沿線近2年買賣行情資訊,各住宅產品在成交價量上皆呈現上升趨勢。
問:有些住戶經常滯納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屢次催繳,總無法如願配合,應如何處理?
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所稱催告,應以書面為之,例如郵政存証函或是法院認証函,以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名義進行催告即可。
又第22條第1項規定:「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一、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第22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住戶如為區分所有權人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
另第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18條第1項第2款未繳納公共基金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依此規定可解決目前公寓大廈住戶拒繳管理費,而全體住戶又索求無門之窘況,立意甚佳。對於違反者課以強制其出讓所有權之處罰,民眾不可不慎。
松山民權東公辦都更案盛大開工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 日期:2022-06-08
新聞摘要
「松山民權東公辦都更案」於2022年6月8日辦理盛大開工典禮,由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彭振聲,以及投資人冠德建設馬志綱董事長共同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