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三人,裁判分割為二筆地號,其中二人共有一筆地號,另一人上有建物,可否就分得土地點交予全體共有人?聲請是否得由共有人之一單獨為之?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3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13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乙及丙共有之土地經裁判分割為 A、B 二部分,其中 B 部分土地( 下稱系爭土地)由甲及丙依應有部分比例維持共有,惟系爭土地上有乙所有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試問:
※共有土地三人,裁判分割為二筆地號,其中二人共有一筆地號,另一人上有建物,可否就分得土地點交予全體共有人?聲請是否得由共有人之一單獨為之?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3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13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乙及丙共有之土地經裁判分割為 A、B 二部分,其中 B 部分土地( 下稱系爭土地)由甲及丙依應有部分比例維持共有,惟系爭土地上有乙所有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試問:
※未約定地租、無償使用土地,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所有權人得否請求地上權人支付地租?
發文字號: (83)廳民一字第 2256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12 月 14 日
座談機關: 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某甲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為目的,占有使用某乙之土地 (於使用時並未約定地租) ,並以使用地上權之意思,善意、和平、繼續占有使用達十 年以上,嗣因時效完成,經登記取得地上權 (他項權利證明書地租欄空白 ) ,某乙得否請求地上權人某甲支付地租?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6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14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08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公司在其所有 A 地上建有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 B 屋,其後甲公司以 A 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作為其向乙借款之擔保。嗣甲公司因經營不善、負債過多經法院宣告破產,於破產程序中由丙買得 B 屋,且繼續使用 A 地但未支付任何對價予甲公司之破產管理人。乙為滿足其借款債權,乃於取得 A 地之抵押物拍賣裁定後旋即向執行法院對 A 地聲請強制執行,並由丁拍定。
問題(一):丙就 B 屋占用 A 地之情形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 425 條 之 1 成立推定租賃關係?
※繼承之房屋約定共有物管理契約得否辦理公、認證?
會議次別: 106 年公證實務研討會法律問題提案 第 4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4 日
座談機關: 司法院
法律問題:
繼承人 A、B、C 三人共同繼承房屋一棟,於辦理繼承登記及遺產分割前 ,欲對所繼承之房屋約定共有物管理契約,協議於辦理繼承登記並將房屋分割為分別共有各 1/3 後,將此房屋之管理權交由 A 行使。當事人陳述其目的在於避免辦理繼承登記及財產分割後,任一方事後反悔不遵守共有物管理契約之內容,故有必要於登記及分割前為本件請求。
繼承人因繼承被繼承人無權占用他人土地之地上物,因而經土地所有權人依民法第 179 條及繼承法律關係請求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時,是否負連帶清償責任?
會議次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9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6 號
會議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座談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繼承人因繼承被繼承人無權占用他人土地之地上物,因而經土地所有權人依民法第 179 條及繼承法律關係請求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時,是否負連帶清償責任?
塗銷登記及移轉登記之訴勝訴確定判決,據以聲明異議拆屋還地撤回執行未果,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
會議次別: 司法院第三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會議日期: 民國 72年
座談機關: 司法院第三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法律問題:
甲以無權占有為理由訴請乙拆屋還地,訴訟中成立和解,甲同意將系爭土地出售予乙並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甲反悔,拒不履行和解條件,復虛偽將該地轉售予丙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丙取得所有權後乃訴請乙拆屋還地,獲得勝訴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中,乙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為由,對甲丙提起塗銷登記及移轉登記之訴亦獲得勝訴確定判決,據以聲明異議,執行法院勸諭丙撤回執行未果,曉諭乙另提起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亦不置理,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
租地建屋區分所有建物座落土地拍賣何人有優先承買權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7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18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甲所有之 A 地, A 地上於查封前即坐落 1 棟兩層樓區分所有建物,1 樓登記為丙所有、2 樓登記為丁所有 ,丙、丁非 A 地之共有人,亦非地上權人。丙、丁各自提出先後與甲就 A 地成立之租賃契約,主張對 A 地有優先承買權,則執行法院應准由何人優先承買?
★債務人以外之人訂定之租約執行法院可否依聲請或依職權除去其租賃關係?
會議次別: 司法院第二十一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會議日期: 民國 82 年 02 月 20 日
座談機關:
法律問題:
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如與第三人訂立租賃契約而致抵押物之價金有所影響時,執行法院可依聲請或依職權除去其租賃關係,以無租賃狀態逕予執行,惟執行法院就此種除去租賃關係之處分,是否因前開租約之訂定,係債務人或債務人以外之人所為而受限制。
★袋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乃依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袋地通行權之法律關係,對於乙所有之周圍地B地之現占有人丙,請求拆除其地上建物,通行以至公路,應否准許?
發文字號: (83)廳民一字第 2256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12 月 14 日
座談機關: 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所有之A地為袋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乃依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袋地通行權之法律關係,對於乙所有之周圍地B地之現占有人丙,請求拆除其地上建物,通行以至公路,應否准許?
★原分管契約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依民法 第 820 條第 3 項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變更全體共有人所成立之分管契約 ?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7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聲請人因購入 A 屋而成為系爭社區區分所有權人,系爭社區地下室停車位經建商於出售時,以買賣契約而使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就其使用成立分管契約,聲請人於購入後可否主張原分管契約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依民法第 820 條第 3 項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變更全體共有人所成立之分管契約 ?
★租地建屋之違章建築於民法債編修正後讓與,房屋受讓人得否主張適用民法第 426 條之 1 規定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7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1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為 A 地所有人,甲於民國 87 年 4 月 20 日(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 )與乙訂立租地建屋契約,乙遂在 A 地興建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違章建築房屋,嗣乙於修法後將該房屋出售予丙,試問丙得否主張適用民法第 426 條之 1 規定,受讓乙之租地建屋契約?
拍賣抵押物執行法院於執行時,發現該土地上另設有於民國四十年借款一百元,期限二年之第一順位抵押權登記,試問應否通知丙行使抵押權 ?
發文字號: (75)廳民二字第 124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5 年 04 月 29 日
座談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法律問題:
甲對乙之土地,聲請拍賣抵押物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於執行時,發現該土地上另設有乙於民國四十年向丙借款一百元,期限二年之第一順位抵押權登記,試問應否通知丙行使抵押權 ?
※變賣分割共有房屋,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執行法院應如何進行本件執行程序?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7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 7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乙、丙三人共有 10 層樓公寓之第 5 層房屋(下稱 A 屋)及坐落基地(下稱 B 地)應有部分十分之一。因協議分割未果,甲對乙、丙向法院訴請變賣分割 A 屋及 B 地之應有部分十分之一。法院以甲未列 B 地全體共有人為被告,而判決就 B 地之變賣分割當事人不適格駁回,僅就 A 屋部分准予變賣分割確定。
承租人租地建屋完工後將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借款,因未按期清償債權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執行法院應否將基地租賃權予以扣押 、併付拍賣?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 5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12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將其所有之空地出租予乙興建A 屋,完工後乙將A屋設定抵押權予丙以擔保其對丙之借款,嗣後因乙未按期清償,丙遂以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則執行法院應否將基地租賃權予以扣押 、併付拍賣?
☆有關經辦理民事假扣押查封登記及刑事禁止處分限制土地,經判決共有物分割之登記疑義
發文單位: 司法院秘書長
發文字號: 秘台廳民二字第 106001741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25 日
要旨: 有關經辦理民事假扣押查封登記及刑事禁止處分限制土地,經判決共有物分割之登記疑義
主 旨:貴部就經辦理民事假扣押查封登記及刑事禁止處分限制土地,經判決共有物分割之登記疑義 1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同意越界建築後,?受讓取得所有權人以無權占有為由,訴請拆屋交地為有無理由
發文字號: (75)廳民一字第 140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5 年 07 月 10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法律問題:
甲所有之A地與乙所有之B地相毗鄰,因地界不規則,雙方為建屋方便,乃約定將相鄰部分之界址取直,因而逾越原界址之土地,均同意
★二審法院就一審之錯誤測量,應如何處理?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8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
甲所有之土地遭乙無權占有並於其上興建房屋,甲訴請乙拆屋還地,訴訟中經囑託 A 地政機關測量,第一審法院依 A 地政機關所為之複丈成果圖,判決甲全部勝訴。
釋示有關耕地借名登記契約作成公證書相關疑義
發文單位: 司法院秘書長
發文字號: 秘台廳民三字第 108000027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03 日
要旨: 釋示有關耕地借名登記契約作成公證書相關疑義
主 旨:貴院轉陳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函請釋示有關耕地借名登記契約作成公證書相關疑義 1 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債權人聲請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未保存登記建物非屬債務人所有時如何處理?
會議次別: 司法院 94 年第 4 期民事業務研究會-強制執行專題 第 16 則
會議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座談機關: 司法院
法律問題:
債權人聲請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未保存登記建物非屬債務人所有時如何處理?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