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之全部土地設定未定期限地上權者,任一共有人或任一繼承人得否申請塗銷?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98年5月27日台內地字第0980088694號令
要旨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全部土地設定未定期限地上權者,倘符合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規定,得由任一共有人或其任一繼承人申請塗銷
內容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之全部土地設定未定期限地上權者,倘符合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參依法務部97年10月14日法律字第0970034035號與本部97年10月27日台內地字第0970169533號函釋,及為達成該條文之立法意旨,得由任一共有人或其任一繼承人依該條規定申請塗銷

#共有土地-高仕不動產
#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公設地#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內政部地政司函釋(示意圖) - 各類函釋
地籍清理條例(示意圖) - 地籍清理
共有土地(20190104)示意圖 - 不動產共有(土地部分)
地上權(示意圖) - 土地相關(示意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