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2268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裁判要旨:
按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承租人房屋所有權移轉時,其基地租賃物契約,對於房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為民法第四百二十六條之一所明定,而台灣地區祭祀公業,關於其名下財產及派下員占用產業之緣由,輒因年代久遠 ,人物全非,遠年舊物,每難以查考,涉有舉證困難之問題。於此情形, 當事人自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但書規定,主張以證明度減低之方式,減輕其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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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房地產(房屋.土地)持分型態要出售.歡迎來電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一.有房屋.無土地
二.有房屋.土地持分不足
三.有房屋.無土地(使照之地號為多筆者)
四.有房屋.土地持分不足(使照之地號為多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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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中山區、大同區、松山區
屋齡:不限
用途: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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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物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2835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分割共有物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20 日
裁判要旨:
法院准為裁判分割共有物,性質上乃共有人間應有部分之交換,自屬處分行為,應以各共有人之處分權存在為前提,而此處分權必須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存在,否則法院即無從准為裁判分割。故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 ,參與分割之當事人以全體共有人為限,而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應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者為準。倘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發生共有人亡故之情 形,其繼承人因繼承關係,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惟非經登記不得處分該物權,是以在辦畢繼承登記前,繼承人仍不得以共有人身分參與共有物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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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債務人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應否將被代位人列為被告?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7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2 號
會議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座談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法律問題:債權人代位債務人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應否將被代位人列為被告?
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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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替子女蓋房 這樣做竟然要繳納贈與契稅 匿報短報都會被罰
2023/03/02 13:30文/記者林耀文

父母出資替子女興建房屋,並以子女做為起造人名義,卻遭政府認定為贈與行為,必須繳納贈與契稅,否則逾期納稅還會遭罰每3日1%怠報金。
近來南部隨著建設帶動,地價與房價迅速上揚,一些經濟能力還不錯的父母,為讓子女能住新房,乾脆出資購買一小塊地興建房屋,沒想到因為以子女做為起造人名義,卻遭政府認定為贈與行為,必須繳納贈與契稅,否則逾期納稅還會遭罰每3日1%怠報金,值得民眾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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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五招 拚5月底提前上路
2023/03/02 14:30文/記者徐義平

高力國際業主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認為投資客已明顯退出市場。圖為看預售屋銷售展間。(記者徐義平攝)
為遏止炒房歪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祭出五招打炒房,其中「預售屋、新成屋(已取得使用執照未辦理第一次登記)禁止轉售」及「預售屋解約須申報實價登錄」等兩項子法修正日前預告;內政部透露,五大子法修正內容預計四月底出爐,預告期一過且無異議即上路,最快五月底,不會等到七月一日。
「打炒房五招」包括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買住宅採許可制、建立吹哨者檢舉制度、預售屋解約申報以及重罰房市炒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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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第一槍!北投大坪數一坪下修8萬 全市最便宜
2023-02-23 10:46:13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據住展雜誌統計,目前台北市全區銷售中、平均開價最低的建案,出現在北投稻香路一帶,平均開價47萬元/坪,且與2021年平均開價相比,每坪下修8萬元。
其他相對低價路段如萬華西園路二段、文山指南路三段,都還有平均開價6字頭的建案銷售中。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成采錡表示,近年北市房價漲勢明顯,一線區段新案開天價,二、三線區段也跟上,再次提高購屋族取得北市新門牌的難度,但如果消費者能接受住在地理位置相對偏遠、生活機能稍不足或存在鄰避設施的環境,線上仍有一定數量的建案能選擇。
北市平均開價最低建案是位在北投稻香路上的「晴靚大地-一靚」,目前已成屋,2021年第一季,平均開價55萬元/坪,如今平均開價僅47萬元/坪,一坪下修8萬,不過可售單位75坪到80坪,並有百坪樓中樓產品,總價門檻仍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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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事件
裁判字號: 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度判字第 624 號 判決
案由摘要: 地價稅事件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裁判要旨:
當事人指摘土地在公告地價調查期間內,有無買賣及收益案例,稅基量化之權責機關前後陳述相互矛盾,此屬平均地權條例第 15 條第 1 款明定之法定流程,是否合法,自有詳實調查必要。原判決未予調查即屬違法。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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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辦房地合一稅申報,如有「漏報」罰誰?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3-02-26
新聞摘要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委託他人代為申報房地合一稅,若經查獲有短漏報情事,納稅義務人仍會被處罰。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如有短漏報情事,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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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1號標售6房產 底價逾297億
2023/02/26 12:15文/記者徐義平

REITs新光1號即將清算,標售持有的六大房產,圖為預定處分的新光國際商業大樓部分樓層,底價約29.5億餘元。(圖:第一太平戴維斯提供)
史上第二大標案 又一檔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即將清算,預計標售持有的六大房產,合計底價高達297億2550萬元,更是今年商用不動產最大聯合標售案。房產業者指出,REITs主要依靠持有資產的租金收入來分配投資報酬,但對比房價連年飆漲,房地產增值效益顯著,因此,過去已有三檔靠著清算處分資產而實現資產增值後的資本利得利益,而新光1號則是第四檔。
該聯合標售案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及世邦魏理仕(CBRE)等兩家商仲負責標售作業,而預計標售的房產包括新光國際商業大樓、底價約29.5億餘元,台証金融大樓、底價23.23億餘元,以及新光中山大樓、底價約68.84億餘元,上述三標是由第一太平戴維斯負責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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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94 年度重上字第 325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03 月 28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重上字第325號
上 訴 人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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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電超級貴? 新北用這招 最高補助30萬
2023/02/27 14:51文/記者張瀞勻

新北市環保局不僅提供免費「節電診所」服務,派遣節電專家到社區找出耗電來源,也提供「低碳社區改造補助」。(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許多社區公設電費居高不下、卻又不知如何改善,新北市環保局不僅提供免費「節電診所」服務,派遣節電專家到社區找出耗電來源,也提供「低碳社區改造補助」,因社區規模及節能改造項目而異,最高可補助新臺幣30萬元。
今年度此二項措施已開放申請,額滿為止。 環保局表示,為引導市民生活節電,新北市自98年起從社區著手,推出「節電診所」,由具備能源管理專業的節電醫師團組成,為社區的公設用電把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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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土地所有權不存在等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1809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確認土地所有權不存在等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08 月 16 日
裁判要旨:
按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 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定有明文。債權契約為特定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僅債權人得 向債務人請求給付,不得以之對抗契約以外之第三人,此為債之相對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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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返還土地等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2684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返還土地等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9 日
裁判要旨:
(一)按租地建屋契約,係以承租人使用其房屋為目的,非有相當之期限不能達其目的,故當事人雖未明定租賃之期限,依契約目的探求當事人之真意,應解為定有租至房屋不堪使用時為止之期限。而現代建築技術發達,房屋之使用期限一般超過20 年,如租賃雙方於租期滿20年時未達更新契約之合致,契約即行消滅,對承租人之保障欠週,且有礙社會經濟利益,故 88 年 4 月 21 日公布修正增訂民法第 449 條第 3 項之規定,使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同條第 1 項之 20 年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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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查封拍賣 急請房仲賣屋反倒虧48萬
2023/02/24 08:57文/記者朱語蕎

房屋遭法院查封拍賣,先別急著想自己賣掉,有時反虧更多。(本報資料照)
法拍物件通常會比比市價便宜約1~2成,因此法拍市場一直是不少投資客的天堂,為避免自己負債的房屋淪為法拍屋,遭法院賤價拍賣,而不足清償債務,屋主的做法都是在查封之後,拍賣之前,透過自售或是房屋仲介,將房屋以市價先行出售,避免法院拍賣而售價貶低,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使債務人雪上加霜。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日前有名債務人因為向銀行貸款不足清償,因而被銀行將該債權出售給資產公司,多年以後,債務人也忘了這件事,後來男友將名下房屋無償贈與給他,房屋加土地現值約206萬元左右,因為免贈與稅,所以很快的完成不動產贈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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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承受債務人土地時以實際受償之抵押利息核課
債權人承受債務人土地時以實際受償之抵押利息核課
稅目 |
所得稅法 |
法令彙編版本 |
一一O年版 |
法規章節 |
第2章 綜合所得稅 |
法條 |
第14條(各類所得之計算) |
分類 |
釋示函令 |
釋示函令標題 |
債權人承受債務人土地時以實際受償之抵押利息核課 |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
二、債權人甲經債務人乙提供2筆土地設定抵押權登記後,貸予款項,嗣後債務人因未履行債務,經另一債權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該2筆土地,由甲照該土地底價承受,因其原債權本金加未收利息,大於其承受土地底價,甲乃向法院聲明,指上述差額為其未收之利息債權,願拋棄之,經臺中法院民事執行處函復:「債權人甲所受分配款,依法應先抵充利息,次充原本,至於利息部分,該債權人曾具狀聲明超過新臺幣○○元之部分拋棄。」則稽徵機關應以其實際受償之抵押利息○○元核課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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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善用【共有物分割】調處
共有物除了提起法院分割訴訟外,也可透過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進行(共有物分割事件)調處!
下列附上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不動產糾紛(共有物分割事件)調處」作業流程圖,瞭解作業流程及時程

※或是就您的持分土地、持分房屋的產權直接出售與第三人!
#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不動產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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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房價勝天母,「新天龍區」地位穩如泰山!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 日期:2023-02-22
新聞摘要
財力房價勝天母,大直這兩里平均年收逾200萬,內湖科園加持,大直商務消費後市看俏

大直商圈示意圖(圖/台灣房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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