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以宏觀角度 確立國土新秩序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5-01
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葉俊榮:以宏觀角度 確立國土新秩序(圖:內政部)
新聞摘要
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葉俊榮:以宏觀角度 確立國土新秩序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攸關國土永續發展的「全國國土計畫」,歷經兩年規劃及審議,行政院在2018年4月27日核定,內政部於4月30日公告實施,如期完成國土計畫法規定的第一項工作。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期盼透過「全國國土計畫」更宏觀的視野,確立我國國土新秩序,讓該保育的地方保育,該發展的地方發展,找回對土地的尊重及倫理,預約台灣美好的未來。
內政部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是以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內容為主,是各縣市政府擬定縣市國土計畫的指導原則,並不會直接對土地使用和管制產生立即影響,但因對國土規劃與管理具有指導作用,內政部及行政院在審議過程中,都非常審慎小心,以確保計畫周延及具有彈性。
兼顧國土保育、糧食安全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在2018年3月審議通過後送請行政院審議,行政院總共召開3次審查會,審議過程對於「國土保育」及「糧食安全」等重要議題,進行非常深入的討論。
在「國土保育」方面,考量氣候變遷日趨嚴峻,為避免山坡地因農耕及開發利用,引發坡地災害或水源污染,未來山坡地範圍內「宜農、牧地」如果有國土保育、水源涵養或土砂災害等環境敏感特性時,未來將會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但可以繼續維持合法農業使用,以確保農民權益,但在必要情況下,內政部將與農委會討論後,可適度限縮使用的用途,以確保山坡地永續發展。
在「糧食安全」方面,確認應該保留農地總量是74萬到81萬公頃,並且以提供「農耕」、「養殖」及「畜牧」等農業生產的土地進行控管,不僅限於種植水稻或雜糧作物的農地。
政府將持續投入資源,支持農業發展,以確保我國國內糧食安全無虞。
縣市計畫明確區分發展範圍 保護優良農地及水源
內政部也提到,除了前述二項議題外,全國國土計畫重點還包括:因應未來發展需求、強化空間計畫指導及尊重原民傳統文化等。
後續縣市政府將依據指導原則,提出縣市整體空間發展構想,指明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地區分布區位,將可發展及不可發展範圍明確區分,使未來土地開發利用不會誤用環境敏感地區或優良農地。
至於環團關心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未來還是會被優先劃成國土保育地區第二類,這和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結果相同,顯示內政部辦理規劃及審議過程,納入人民或團體意見的作法,獲得行政院認同,這是公私部門合作的良好模式,未來內政部將繼續推動公民參與國土規劃,讓國人進一步瞭解國土計畫的精神及內涵。
中央輔導地方訂計畫 逐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 另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是法定三項工作中的第一項,後續還有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等二項。
針對環團擔心縣市政府沒有辦法完成計畫,或擔心地方違法濫權等問題,內政部指出,因過去縣市政府大多已經研擬完成縣市區域計畫草案,新北市及台中市甚至都已經完成法定程序公告實施,縣市政府並不是沒有辦理經驗,內政部對於縣市政府可如期完成國土計畫深具信心。
但針對未來縣市政府進行國土計畫,內政部也提出幾項建議:
一、尊重自然資源的珍貴與不可逆性,讓國土得以永續發展。
二、提出發展願景與具體實施計畫與否發展期程,避免一次性耗用所有土地資源。
三、努力與各界理性對話與溝通,以提高計畫可行性。
四、建立違法使用的遏止與善盡對環境合理補救的責任機制,讓土地使用回歸正當與善意。
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規劃作業,包含訂定規劃手冊、成立專業規劃輔導團、辦理教育訓練等,一定會協助縣市政府完成所有工作;不論縣市國土計畫或國土功能分區,都應該符合全國國土計畫的指導,並且都應該送內政部審議及核定,後續將秉持開放民眾參與原則,化解行政部門黑箱作業的疑慮,逐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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