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4 23:3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危老條例除了施行前三年提供10%時程獎勵,也針對綠建築、智慧建築、危險程度等提供八大類容積獎勵,合計以40%為上限。官員表示,不少危老案件可將容積獎勵拿好拿滿,鼓勵民眾可以把握危老條例施行期間,儘早遞案申請。
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危老重建案可依據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危險程度、退縮建築、綠建築等級、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無障礙環境、協助取得開闢公設等八面向,分別取得2%至10%的容積獎勵,最高不得超過30%,加上10%時程獎勵則不超過40%。
危老條例除了施行前三年提供10%時程獎勵,也針對綠建築、智慧建築、危險程度等提供八大類容積獎勵,合計以40%為上限。
圖/聯合報資料照
對於外界希望維持危老容積獎勵上限為40%,內政部表示,目前已就過去兩年多實際推動需求分析檢討,未來將朝向有條件修訂時程獎勵,引導重建計畫提高面積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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