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光家產要賣祖產 祖先還沒託夢國稅局先找上門
2020/11/06 16:58文/記者朱語蕎
繼承農地若申請農用證明,可免繳納遺產稅,但有5年管制期,期間若想出售,必須補繳稅金。(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日前接手一個案例,一名女子她獨自繼承了父親所有遺產,包括現金、房產和一筆土城區農地,由於農地向區公所申請農用證明,因此不需繳納任何遺產稅就繼承所有遺產,未料,該名女子卻因敗家欠債,被國稅局找上門。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表示,該名女子繼承了父親所有遺產,其中的農地因有農用證明,不需要繳納遺產稅,但她在1年內就拜光遺產,不得不賣掉該筆農地,由於免稅證明中,有5年的管制期,想出售必須補繳遺產稅,為了還清債務,只好補繳135萬的遺產稅,並在1個月後順利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