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分割移轉 免徵契稅與土增稅

2019-10-08 00:08:56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為繼承而取得房地產,多位繼承人可能會協議將現有土地、房屋進行分割,各別繼承不同部分,這類房地產移轉狀況可以享有免徵契稅免徵土地增值稅二大租稅優惠。

官員指出,《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都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可以免徵契稅;而《土地稅法》第28條更載明,已規定地價的土地應於所有權移轉時課徵土增稅,但是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官員表示,在這二項法規的相互影響之下,因繼承而移轉的不動產,本身就免徵土增稅及契稅,即便多人繼承而分割原有不動產,也不會產生契稅的問題;繼承的土地無論不論分割結果如何,均免申報土地現值及免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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