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款繳納遺產稅「可這麼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4-02
繼承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可比照多數決規定提出申請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婦人接10萬元地價稅單嚇壞 結果天降1.5億元財富
2021-02-01 15:25:07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接到稅單,一般人心情大多不會太好。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繼承人死亡前未清償的債務,可否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被繼承人死亡以前還沒有清償的債務,如果具有確實的債務證明文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但是如果在被繼承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所借的債務,繼承人必須說明這項債務發生的原因,並且證明所借資金的用途。
如果不能證明債務發生的確實用途,那麼這項借款要列入遺產總額,所欠債務再予扣除。
對於申報扣除還沒有還清的債務,應該逐筆填寫債權人的姓名(名稱)、住址、未償債務金額,並檢附確實的債務證明,為讓您更了解,舉例說明如下: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查封中的遺產能否過戶?專家告訴你
2021/01/21 16:20文/記者朱語蕎
繼承的遺產中若有被查封的物件,仍可以順利辦理繼承。(資料照)
房屋遺產繼承問題常衍生不少糾紛,假若原所有權人的負債超過資產,法定繼承人得在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債務纏身,但若是被查封中的房屋遺產,能否順利辦理過戶呢?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家中長輩往生數年,因繼承人尚未協議好如何分配遺產,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對繼承人權益會有什麼影響?
問題:
請問,如果家中長輩往生數年,可是因繼承人尚未協議好如何分配遺產,所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請問如此一來對繼承人權益會有什麼影響?
回答:
為解決久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困擾,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且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申請登記者,即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得按法定應繼分就標售金額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提領價金,如再逾十年未提領者,即歸屬國庫。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1年繼承或贈與案件之免稅額、扣除額與2020年相同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1-10
2021年繼承或贈與案件之免稅額、扣除額與2020年相同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提醒注意!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贈稅之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1-1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
新聞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同性配偶得準用於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拋棄繼承後,繼承人仍可能被法院選任為遺產管理人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2-27
拋棄繼承後,繼承人仍可能被法院選任為遺產管理人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地併同繼承貸款餘額「有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1-14
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屋及土地併同繼承貸款餘額之課徵所得稅規定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售繼承房地 節稅有撇步
2020-11-09 02:00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出售繼承房屋留意節稅撇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交易繼承房地適用舊制案件,若符合設有戶籍、實際居住滿六年、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三大條件時,可自行選擇是否要改按房地合一新制課稅。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對特定近親贈與之財產「有但書」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1-07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對特定近親贈與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拜光家產要賣祖產 祖先還沒託夢國稅局先找上門
2020/11/06 16:58文/記者朱語蕎
繼承農地若申請農用證明,可免繳納遺產稅,但有5年管制期,期間若想出售,必須補繳稅金。(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日前接手一個案例,一名女子她獨自繼承了父親所有遺產,包括現金、房產和一筆土城區農地,由於農地向區公所申請農用證明,因此不需繳納任何遺產稅就繼承所有遺產,未料,該名女子卻因敗家欠債,被國稅局找上門。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有這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0-31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
法規名稱: |
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 |
公發布日: |
民國 97 年 12 月 23 日
|
法規體系: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一、為管理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實物(以下簡稱抵稅實物),並加強有關機關間
之聯繫,特訂定本要點。
二、民眾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審核准駁,屬稽徵機關權責,國有財產署
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辦理機關)負責辦理抵稅實物之接管及處理。
三、稽徵機關受理抵稅案件,抵稅實物為不動產者,辦理機關應配合辦理會勘及提
供管理處分意見。
稽徵機關核准抵稅之案件,應將抵稅實物明細及轉帳通知書送辦理機關。
抵稅實物為不動產者,稽徵機關應再加附下列文件:
(一)納稅義務人出具未辦妥國有登記前,經政府公告徵收時,其徵收補償地價
由辦理機關具領之切結書正本。
(二)如坐落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資料。
(三)如涉有租賃或共有分管協議者,應檢附相關契約文件,倘有民法第四百二
十五條之一規定之法定租賃關係者,應一併告知。
(四)勘查現況相關資料及照片圖檔。
抵稅實物之價額超過應納稅額,超額部分以分割方式處理者,應由稽徵機關與
納稅義務人協調分割之位置,並由納稅義務人辦妥分割登記。
四、抵稅實物為不動產物權者,稽徵機關應將核准抵繳證明文件,送交納稅義務人
或其代理人洽辦理機關於登記申請書用印,並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於申請書
註明「免繕發權利書狀」,俟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後,送登記機關申辦繼承
及權利移轉登記。
辦理機關於接獲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檢送辦畢國有登記之謄本或登記機關駁
回通知書後,通知稽徵機關。
五、不動產物權以外之抵稅實物,需辦理過戶手續時,辦理機關應憑稽徵機關核准
抵繳之證明文件辦理過戶手續,辦理結果應通知稽徵機關。
六、抵稅實物接管作業流程如附件一,屬下列情形者,稽徵機關應辦理點交:
(一)動產:附相關證明文件清點移交。
(二)房屋:實地點交。
(三)權利:附相關證明文件清點移交;其屬債權者,應一併提供債務人最近
一年居住處所、戶籍資料及財產清冊,並載明債權到期日。
七、抵稅實物經辦理機關完成接管後,應依國有財產法及有關規定保管、使用、收
益及處分。其有下列情形者,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動產:發現於抵稅前即遭污染或棄置廢棄物,及其他影響核抵之情事
,應立即通知稽徵機關處理或撤銷抵稅案件。
(二)有價證券:
1.上市、上櫃及興櫃:由辦理機關或委託適當機構公開標售。
2.未上市、未上櫃:由辦理機關或委託適當機構公開標售。
3.政府公債:按期兌領本息。
(三)有限公司出資額:由辦理機關取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轉讓同意書後
公開標售。
(四)債權:由辦理機關於清償期屆至時,向債務人求償;無法求償時,通知
稽徵機關。
(五)權利:由辦理機關或委託適當機構公開標售。
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五款規定委託適當機構時,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抵稅實物處分價格之核計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動產、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五十八條及「國有財產計價方式」相關規
定辦理。
(二)有價證券:
1.上市、上櫃及興櫃:
(1)依出售當時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之交易價格。
(2)因公司配發股票股利新接管之股票,併原接管股票出售,如原接管
股票已全數出售,於接管後即予出售,其價格依本目(1)規定辦理。
2.未上市、未上櫃:
(1)第一次標售時,每股標售底價按稽徵機關核定之每股抵稅金額計算。
未標脫者,得降價二成列標。仍未標脫者,得按第二次標售底價降價
二成列標。
(2)經三次標售無法標脫者,移還稽徵機關進行資產重估,並以重估之每
股淨值為每股標售底價繼續辦理標售。未標脫者,得降價二成列標。
仍未標脫者,得再按前一次標售底價降價二成列標。
(3)經六次標售無法標脫者,移請稽徵機關進行資產重估後,依本目(2)
規定辦理標售。
(4)因公司配發股票股利新接管之股票,併原接管股票辦理標售,其每股
底價依原接管股票將標售時之每股底價計算。但原接管股票全數標脫
時,其每股底價依最近一次標售底價計算。
(5)因公司減資移還稽徵機關核算減資後之淨值者,其每股底價依稽徵機
關核算之每股淨值計算,如未標脫,其後續之處理,依本目(1)至(3)
規定辦理。
(6)移還稽徵機關進行資產重估或核算減資後淨值,結果為零或負值者,
(7)本目(6)之股票經辦理機關評估重新辦理標售時,先移還稽徵機關進
行資產重估,以重估之每股淨值為每股標售底價,但淨值仍為零或負
值者,按最後一次公告標售底價計算。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繼承人死亡遺留有父母者「在遺產中可這麼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0-18
被繼承人死亡遺留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23萬元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爺爺爸爸五年內相繼離世/爺遺產免稅 爸遺產稅案要再算一次
2020-10-13 12:10 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應以該項財產在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已完納遺產稅者為限」。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王爺爺107年死亡,王爸爸今年過世,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的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以免重複課稅。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代管或列冊管理滿十五年移由國有財產局標售執行方式
土地法73之1條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89年11月23日台內地字第8970816號函
要旨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張國煒一人獨得140億元遺產…看新聞搞懂法律 律師教你遺產特留分
2020-07-20 08:54 聯合新聞網 / 獨家報導
【文.張淯】
2016年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總裁過世後的遺產分配案,張榮發總裁生前立下遺囑將全部遺產均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引爆張榮發大房3個兒子與二房獨子張國煒決裂的遺囑攻防戰,大房三哥張國政無法接受父親生前的安排,對老四張國煒提出遺囑無效之訴,而台北地方法院已在2020年3月判決認定該遺囑有效,新聞報導聲稱四子張國煒將可獲得約140億元的遺產。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被繼承人所遺單筆農地「這個情況」,要注意喔!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8-23
被繼承人所遺單筆農業用地部分面積未作農業使用,繼承人得先行申請分割登記,並取具農業使用證明書,以申報農業用地扣除額
新聞摘要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全台未繼承不動產 創高
2020-08-20 02:09:38經濟日報 記者黃阡阡/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迄今仍有許多土地、建物無人繼承,且未繼承的土地、建物面積都持續創下新高,市值估逾千億元。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未辦理繼承土地高達1.56萬公頃,比金門縣的面積還大;而未辦理繼承的建物面積高達52.8萬坪,大約是4.7棟台北101大樓的樓地板面積的總和,全國未繼承的土地、建物量體都創高。 此外,房仲業者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台北市未繼承的土地公告現值就高達671億元,推估全台未繼承不動產價值達上千億元。
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2019年底六都未繼承列冊中,台北市土地占290公頃,新北市則高達3,231公頃,桃園市有1,333公頃,台中市有521公頃,台南市有上千公頃土地尚未被繼承,高雄市則有749公頃,合計全國高達1.56萬公頃,比金門縣的面積還大。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