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公告2020年遺贈稅「新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12-19

財政部公告2020年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新聞摘要

財政部公告2020年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2019年12月19日公告2020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台幣(下同)1,200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四)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

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二、贈與稅

(一)免稅額:每年220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財政部表示,依遺贈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上開遺贈稅之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因2020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應行調整標準,均免予調整。

上述公告金額適用於2020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公告內容可至該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公開資訊法令規章賦稅法規行政規則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法規2020年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扣除額之金額」項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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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示意圖) - 稅務相關圖片一.(示意圖)

遺產申報(示意圖)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贈與稅(示意圖)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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