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短期持有年限擬延長 公會:應排除這2類人
2021-03-03 10:40:09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即時報導

為遏止房市炒作亂象,政府近日打炒房炮火猛烈。聯合報系資料照
政府打炒房政策加大,研擬將房地合一稅短期認定期間從二年延長至三年,對此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贊成政策抑制短線投資客炒房,不過相關政策應排除生產者、亦即建商,以及參與都更之地主,且境內法人實質稅率已加計短期交易稅負,若再納入欠缺合理性。
于俊明指出,公會對於政策打炒房相當支持,不過政策適用對象應該排除生產者建商以及參與都更的地主;他分析,建商是生產者,如果加稅對象是生產者,開發商將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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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2方向修法
2021-02-22 06:31:37聯合報 記者翁至威、鄭鴻達/台北報導
政府打炒房打算祭出連環招,知情官員表示,跨部會房市健全小組近期將召開會議,審視房市變化並訂出後續時程;據悉,財政部將在會中提出房地合一稅修法版本,將現行持有「一年」內課百分之四十五重稅,調整為持有「兩年」內;此外為避免投資公司炒房,財政部版本也將境內法人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
政府關注房市變化,將持續祭出打炒房措施,外界關注財政部租稅手段。
財政部近日已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法,原本住家用房屋現值若在十萬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修法後新增限制,自然人免稅限三戶以內,同時排除法人適用這項免稅條款,藉此避免房東分割避稅。
不過上述修法,仍被認為對抑制炒房效果有限,一般公認最關鍵的稅制工具應為房地合一稅;另外在野黨也紛紛提出提高囤房稅率等修法版本,朝野一致希望健全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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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分次取得房產 留意稅制
2020-12-29 00:4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多年,仍有許多新、舊制申報錯誤的情形發生,高雄國稅局表示,尤其是在賣家出售同一地號、建號的房地持分時,可能因為取得時間點不同,導致部分持分要課房地合一稅,部分卻是歸入綜合所得課稅。
官員表示,房地合一稅是在2016年1月1日上路,原則上交易近年新取得的不動產,就會落入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要在交易後30日內申報;而以前就持有的不動產,則維持舊制,列入財產交易所得,跟綜所稅一起申報。
由於新舊制申報規定不同,官員表示,同一地號、建號的房地持分,卻是在不同時間點取得,這種情形就很可能導致賣家錯誤申報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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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這個期限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2-26

出售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應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新聞摘要
出售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應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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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預售屋查稅 盯上近年大型建案
2020-12-23 10:57 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北區國稅局的不動產專案查稅小組不只查今年的紅單和預售屋交易,也針對轄區內近幾年的大型建案,向建商索取預售屋交易資料。 記者林伯東/攝影
北區國稅局的不動產專案查稅小組不只查今年的紅單和預售屋交易,也針對轄區內近幾年的大型建案,向建商索取預售屋交易資料。官員表示:「我們查到後,會先發輔導函,給納稅人補稅免罰的機會。」
核課期有五年,官員說,核課期內的大型建案都是查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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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成本認列 三情境
2020-12-07 00:59: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起上路,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房屋、土地依據取得原因不同,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可減除的成本也不同,常見分為三種情形,包括買賣取得、繼承取得、配偶贈與取得。 圖/經濟日報提供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到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父親在2016年11月間以2,500萬元購入高雄市一間透天厝,並在2018年2月間贈與給他,後來陳先生在2020年11月中出售,屬於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案件,此時成本應如何認列?
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適用新制案件,其房屋、土地交易損益計算,應以出售時房屋、土地成交總價,減除取得成本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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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屋出售 依現值計算所得
2020-11-26 00:1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近期房市熱絡,不過企業出售舊制房屋,要留意房價的計算方式,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賣方沒有約定房屋、土地各別價格,國稅局會直接以房、地現值作為計算依據,認定賣屋所得課稅。
台北國稅局昨(25)日舉辦例行記者會,局長宋秀玲指出,近期中央對於房市亂象特別重視,對於國稅局而言,「紅單交易」(預售屋承購權交易) 、舊制房屋交易等,都是例行的稅務稽查重點。
以舊制房屋交易而言,宋秀玲指出,由於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只有房屋交易所得要課稅,因此很多賣家會刻意隱匿房屋、土地的真實價格,或是拉抬土地價格,藉此來壓低須課稅的房屋價格,現在國稅局對於相關案件,都十分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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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大增、擋不住炒房? 財長:不全然無效
2020-11-24 17:44:0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房市議題受到各界關注,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4)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政府不是要打房,而是希望讓房地產市場能更合理發展。
媒體詢問今年房地合一稅大幅成長,短期交易增加,是否代表房地合一稅失效?
蘇建榮對此回應,稅收成長不全然代表房地合一稅無效,時間久了難免會有短期銷售出現,但45%重稅仍有抑制效果,若無房地合一稅,炒作會更嚴重。
央行常務理事、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雷仲達今日表示,目前房市屬於區域性上漲,都還算健康,畢竟房地產是經濟成長的動力,不需要太過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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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合併銷售房地價款未予劃分,應依規定計算房地售價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11-20

營利事業合併銷售房地價款未予劃分,應依規定計算房地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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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合併銷售房地價款未予劃分,應依規定計算房地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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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沒報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整理出11種人
2020-11-12 12:44 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房地合一申報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報,納稅義務人將面臨漏稅罰與行為罰擇一從重處罰。(本報系資料庫)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應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沒有申報者至少要處行為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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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起來!房地合一新制未辦理申報常見11類型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8-30

筆記起來!房地合一新制未辦理申報常見11類型
新聞摘要
筆記起來!房地合一新制未辦理申報常見11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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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地已申報房地合一稅,為何仍接「追繳令」?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8-16

個人出售房地已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為何仍接到通知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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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房地已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為何仍接到通知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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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認證炒房最有賺頭 這區打敗雙北奪冠
2020/08/12 18:49文/記者朱語蕎

今年上半年的房地合一稅收最高的是台中市,金額為43.6億元,超過雙北市總和。
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庫的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地合一稅的個人稅收為43.6億元,較去年同期的22.4億元,年增94%,是房地合一稅制上路以來的新高,其中,稅收最高的是台中市,房地合一稅稅收為10.6億元,年增幅度高達164%。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今年上半年的房地合一稅收增加,主要課稅對象都是2016年1月1號以後取得的房屋,今年售屋時有所獲利的屋主或地主,從統計資料來看,可以看出雙北市以外的市場,過去4年多的房價呈現上揚走勢,因此今年上半年繳交的房地合一稅也明顯多於雙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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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屋及土地課徵所得稅規定。
法律依據:
1.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2.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
關係法令: 無
日期文號: 財政部109.07.15台財稅字第1090460120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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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bug解套 專家:高額貸款反而有利
2020-07-16 10:36:08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時傳出民眾繼承有房貸的房子,轉賣雖有賺,但是房地合一稅一扣,反而要倒賠。
財政部昨(15)日發布解釋函令,繼承房屋轉賣可扣除房貸部分,再計算獲利,專家說,令許多人喊痛的房地合一bug,可望部分解套。
高源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財政部解釋令確實可解決繼承有房貸房子,繼承人不想背債,把房子賣掉,沒拿到半毛錢,反而要繳交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不過,解釋令對高額貸款有利,如果長輩省一點,不想貸太多,或是窮一點,沒辦法貸太多,若貸款金額低於房地公告價值,並不適用,可能還是得面對房子賣掉沒錢拿,反而得繳稅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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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售房地合一新制土地,繳納土增稅不得「這麼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7-11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合一新制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減除
新聞摘要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合一新制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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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交易所得「要這麼辦」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5-30

營利事業辦理201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的房地交易所得應計入所得額課稅
新聞摘要
營利事業辦理201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的房地交易所得應計入所得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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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受贈取得房地,不論有無所得均應主動申報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0-06-07

出售受贈取得房地,不論有無所得均應主動申報
新聞摘要
出售受贈取得房地,不論有無所得均應主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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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重購退稅 留意三條件
2020-04-07 00:28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經濟日報提供
換屋族善用「重購退稅」優惠,可為自己省下一筆稅金。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提醒,適用重購退稅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買屋、賣屋時間差距在兩年內,且房屋必須符合自住要件才可申請;此外也要留意,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舊制之間的重購退稅規定也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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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 個人所得稅制重購退稅或扣抵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20-04-06

筆記起來 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重購退稅或扣抵規定
新聞摘要 筆記起來 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重購退稅或扣抵規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的自住房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其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所得稅,可於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原繳納稅額計算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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