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載不動產實務經驗.專營:持分土地.持分房屋.不動產買賣(台北.新北.桃園)
房地產專業部落客,房地產買賣、重建、稅務、資產配置、節稅規劃、不動產法律、共有不動產、法拍、公設地、經常點擊,隱藏版商機幫您製造財富!值得深藏#0912-913923 陳總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

所得稅法

    第四條之四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所得應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課徵所得稅:
  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
  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

所得稅法

    第四條之四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所得應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課徵所得稅:
  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
  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得稅法第四條相關條文

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一、(刪除)
  二、(刪除)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得稅法第四條相關條文

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一、(刪除)
  二、(刪除)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房屋出售/個案投資/0912-913923陳總【台北/新北/桃園】

 區域: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房屋類型:

1.公寓(頂加不要)

2.電梯華廈(40坪以內).套房產品可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華東方傳易主 385億賣港商

2019-09-23 23:34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黃阡阡/台北報導

文華東方傳易主 385億賣港商#共有物#危老改建#公設地#0

文華東方外觀。記者陳正興/攝影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傳賣多時,據最新消息傳出,文華東方業主開泰豐董事長林命群近期已與買方「加拿大籍香港商人盧啟賢(Calvin Lo)」簽署投資協議,雙方敲定交易價格為385億元。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華東方傳易主 385億賣港商

2019-09-23 23:34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黃阡阡/台北報導

文華東方外觀。記者陳正興/攝影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傳賣多時,據最新消息傳出,文華東方業主開泰豐董事長林命群近期已與買方「加拿大籍香港商人盧啟賢(Calvin Lo)」簽署投資協議,雙方敲定交易價格為385億元。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撐了!林口這社區近二月11戶認賠殺出

2019-09-23 11:44:30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實價揭露,林口豪宅國家首席今年5、6月,兩個月內轉手11戶,11戶全賠,最慘賠了768萬元。

大家房屋企研室主任郎美囡表示,機場捷運通車後,林口房市買氣回升不少,但主力買盤首購換屋,尤以首購為大宗。

國家首席坪數大,總價高,距離捷運站又較遠,買氣一直沒有明顯起色,早先進場的投資人因此紛紛認輸出場。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撐了!林口這社區近二月11戶認賠殺出

2019-09-23 11:44:30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實價揭露,林口豪宅國家首席今年5、6月,兩個月內轉手11戶,11戶全賠,最慘賠了768萬元。

大家房屋企研室主任郎美囡表示,機場捷運通車後,林口房市買氣回升不少,但主力買盤首購換屋,尤以首購為大宗。

國家首席坪數大,總價高,距離捷運站又較遠,買氣一直沒有明顯起色,早先進場的投資人因此紛紛認輸出場。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共有人申請其持分部分作農業使用證明書釋疑

 
稅目 遺產及贈與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四年版
法規章節 第2章 遺產稅之計算
法條 第17條(遺產稅之扣除額)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農地共有人申請其持分部分作農業使用證明書釋疑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檢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彙整有關共有農業用地之共有人申請其持分部分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案結論之釋函1份。(財政部90/09/21台財稅第0900455700號函)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共有人申請其持分部分作農業使用證明書釋疑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第三人農牧用地作為欠稅擔保之處理原則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第三人農牧用地作為欠稅擔保之處理原則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應以89年修法生效時整筆土地均作農業使用為要件

 
稅目 土地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一年版
法規章節 第4章 土地增值稅
法條 第39之2條(農業用地移轉應否課稅規定)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應以89年修法生效時整筆土地均作農業使用為要件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主旨: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認定應以89年修法生效時整筆土地均作農業使用為要件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