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判決分割共有土地自判決確定日分開計徵地價稅

 

 

稅目 土地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五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  則
法條 第3條(地價稅及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經判決分割共有土地自判決確定日分開計徵地價稅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共有土地如查明確係於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確定後,向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課徵地價稅,則可予追溯自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按分割後持分之土地分開計徵地價稅。(財政部71/12/11台財稅第3897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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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土地稅法函釋(示意圖)

地價稅(示意圖).jpg

判決分割共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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