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房地產簡單說
持分房地產,簡單的來講就是【土地共有】或是【房屋共有】
共有又分二種
一種是分別共有:一所有權,有二人以上,皆有其明確的『應有部分』(權利範圍);簡稱叫持分土地或是持分房屋。
一種是公同共有:就是沒有明確的應有部分,只有『潛在應有部分』,繼承的不動產若是沒有全部繼承人蓋章只有部分繼承人辦理繼承的話就會登記為『公同共有』,
舉例:若是一筆土地上有5名繼承人,每人權利範圍都會是公同共有1/1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案例(一)
父親過世,遺留一間房屋兄弟三人繼承各三分之一;大哥住此屋,其餘二人租屋在外,地價稅、房屋稅各自繳納;大哥未給予稅費及租金補貼!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二)
一間公寓,房屋頂樓有加蓋,姑姑二分之一、侄子三人各六分之一;其中姑姑住頂樓加蓋,侄子們住頂樓,其中有一人六分之一產權要賣!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三)
透天房子7個共有人,一個持分1/3,其餘6人皆為1/9,其中1/3所有權人住屋內,產權持分1/9中的一人要賣!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四)
透天房屋連同土地;房屋共有人有12人、土地共有人卻有16人,房屋連同土地共有人不一,比例不符!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五)
公寓房屋,持分有產權;座落之基地無土地持分,其擁有之土地持分上有房屋,確無該房屋產權持分!
持分房屋產權結構,還有很多種容後再敘............
※持分房地產怎麼買賣?
§賣給共有人
§土地法34-1條多數決處分共有物
§賣給第三人
§調處共有物
§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
※持分房地產實在是多元化!能不能夠買?要不要買?買多少?都是靠專業與太多的實務經驗所累積而來的,往往一個第三人出現就讓持分不動產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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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房地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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