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載不動產實務經驗.專營:持分土地.持分房屋.不動產買賣(台北.新北.桃園)
房地產專業部落客,房地產買賣、重建、稅務、資產配置、節稅規劃、不動產法律、共有不動產、法拍、公設地、經常點擊,隱藏版商機幫您製造財富!值得深藏#0912-913923 陳總

房屋持分交換 產權等價 申報2%契稅

若價值不相等 買賣較贈與划算

建立時間:2015/08/15
   
《本文出處轉載自蘋果日報》

假設房屋價值相等,以「交換」形式申報契稅為2%,較買賣或贈與低。范厚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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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私設通路」是否為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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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住宅區設置旅館並附設販賣店、賣場、餐廳、宴會廳 等,是否適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1 3款及第16條之規定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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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法第30條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4條法令執行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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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規約是否得限制獎勵停車位之區分所有權人禁止使用電梯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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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宅法」第15條第1項免納綜合所得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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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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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第2點適用範圍之基地面積計算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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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函詢「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建築基地退縮建築之容積獎勵額度審查與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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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
   
洗錢防制法及其授權子法施行後,對不動產買賣有何影響?

1.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包含不動產仲介業及代銷業)配合防制洗錢工作時,並未變動既有不動產買賣交易及登記程序。
2.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所屬人員於執業過程中,僅須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將客戶提供之相關身分文件予以確認、留存或記錄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之身分資料,及對於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加強其
身分審查瞭解資金來源。另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須依該法規定留存不動產買賣有關交易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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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
   
民眾請地政士(俗稱代書)辦理不動產過戶時,為什麼被告知須配合洗錢防制法規定審查身分?
由於不動產有價高、保值及可流通等特性,可能成為不法分子漂白贓款之管道,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成為洗錢防制之漏洞,洗錢防制法本次修正,將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包含不動產仲介業及代銷業)納入洗錢防制之體系。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人頭或公司法人透過不動產買賣交易漂白贓款,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時,應進行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的身分確認程序。 

專營:台北市:中山區、松山區、大同區、士林區、北投區、萬華區、信義區、文山區、內湖區、中正區、南港區.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新莊區、板橋區、永和區、中和區、土城區、五股區、八里區、泰山區、樹林區、鶯歌區、深坑區、淡水區、林口區、新店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楊梅區、龍潭區、平鎮區、內壢區、龜山區、八德區、新屋區、大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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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 104 條》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43年6月2日台內地字第37172號函
【要旨】房屋出賣時之優先購買權及設定地上權處理
【內容】囑釋各節,茲分別核釋如下:
一、房屋出賣時,極少部分基地之共有人在其他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後,其優先購買權應對整個房屋行使,不得僅以其基地持分額對該房屋之某一部分主張優先購買權;至其與第三人合資購買時,其地上權登記仍應以該房屋全體共有人為權利人。
二、房屋所佔用極少部分基地所有權人對於該項全部房屋及其他部分基地同時出賣時,仍有優先購買權,但不得僅對其所有基地上之建物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惟倘出賣人自願分割出賣者不在此限。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52年8月7日台內地字第120712號函
【要旨】租賃基地建築房屋被查封於基地出售時基地承租人仍有優先承購權
【內容】一、案經本部轉准司法行政部本年7月19日台(52)函民字第4161號函謂:「……按查封之效力僅在限制債務人之處分權,被查封之不動產所有權於拍定前仍屬於債務人,因此本件建物所有權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之規定移轉於買受人前,原所有人似有土地法第104規定之優先承購權……」等語到部。
二、查本案基地承租人林○○其位於承租基地上之房屋雖經法院查封,惟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之規定在移轉於買受人前,原房屋所有權人林○○對於承租之基地,仍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57年2月26日台內地字第260762號函
【要旨】公有基地承租人之配偶或子女,除取得合法承租權外,無優先承買權
【內容】查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基地出賣時承租人有依同等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本案公有基地承租人擬以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名義申請優先購買承租土地,除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已依規定取得合法承租人之地位時,自無土地法第104條之適用。
 

【公布日期文號】 行政院57年3月25日台內字第2268號令
【要旨】承租基地上之房屋出賣時,如其出售條件有所變更,仍應依土地法第104條規定通知基地所有權人
【內容】一、經交據內政部會商司法行政部、財政部議復稱:「查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104條既有明定,如房屋出售條件有所變更,自仍應通知基地所有權人方為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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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持分不動產一二順位抵押借款(先借後售)

房屋土地持分不動產一二順位抵押借款(先借後售)#0912-9承作區域: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房屋土地持分不動產一二順位抵押借款(先借後售)#0912-9承作產權:全部、持分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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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過課買共有物分割的投資人嗎?

◎您想買共有物(含土地、建物)嗎?

我有好物件(持分共有物)月月都有

◎需有金主、買方直接合作(仲介方勿擾)

持分物件成交速度-就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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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處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下列不動產(共有持分也可以)歡迎諮詢處理


1、收台北市小米數道路用地。

2、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持分房屋、持分土地買賣、

    借款均可(分別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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