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函詢「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建築基地退縮建築之容積獎勵額度審查與執行疑義
 
都市更新組
發布日期:2017-10-13
內政部106.10.13內授營更字第1060814077號函

說明:

一、復貴府106年9月25日府都更字第1060135105號函。

二、按本辦法第5條規定(略摘)「建築基地退縮建築者之容積獎勵額度,規定如下:...建築基地自計畫道路及現有巷道退縮淨寬4公尺以上建築,退縮部分以淨空設計及設置無遮簷人行步道,且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淨寬不得小於2公尺並以淨空設計...」,故自計畫道路及現有巷道退縮設置無遮簷人行步道應開放供公眾通行,至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淨寬部分,則無規定;另關於退縮建築採淨空設計,依本辦法立法意旨,應不得有地下停車場坡道、樓板、頂蓋、陽台、造型板、雨遮等妨礙行人通行之構造物。至其他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2017-10-26 

專營:台北市:中山區、松山區、大同區、士林區、北投區、萬華區、信義區、文山區、內湖區、中正區、南港區.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新莊區、板橋區、永和區、中和區、土城區、五股區、八里區、泰山區、樹林區、鶯歌區、深坑區、淡水區、林口區、新店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楊梅區、龍潭區、平鎮區、內壢區、龜山區、八德區、新屋區、大溪區

店面、透天厝、土地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建地、工業地、農地、農舍、廠辦、商辦、套房、山坡地、別墅、大樓、華廈、公寓、樓中樓、上下疊、甲建、乙建、丙建、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公設地、道路用地、公園用地、學校用地、風景區、鄉村區.

歡迎來電:  0912-913923  陳先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