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短訊 「這狀況」仍適用「一生一次」稅率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20-03-01

 

 

只要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日未滿1年,仍可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摘要

只要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日未滿1年,仍可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簡先生詢問,因為出售房地預先將戶籍遷出,是否仍可以申請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為騰空房地待售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只要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日未滿1年,且該自用住宅用地在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然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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