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降公設 花敬群:會很有感

2021-04-12 01:15:08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針對公設比過高,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透露,諸如車道、車位的公設,擬修法「不可計入樓上公設一起算」。內政部五月前會確定最終版本,送行政院審查。

花敬群說,休閒室等空間將一定比例限縮,民眾「會很有感」。

不合理、不必要的公設計算灌水房價惹民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透露,五月前提出修法版本...

不合理、不必要的公設計算灌水房價惹民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透露,五月前提出修法版本,民眾「會很有感」。記者季相儒/攝影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修法方向,是減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設計算。

他舉例,停車場車道不應該算成整個住戶共同要來承擔的?「誰買車位誰承擔。」一個正常停車位大約十一、十二坪,假設賣一百五十萬元,一坪大約十三、十四萬元,「上面可能一坪六十萬,把下面的拿到上面去賣,這就不合理。」 「我也不曉得為什麼過去沒有管,但發現這問題後就趕快來處理,」

花敬群說,未來修法後,車道只能放下來當停車場賣,上面的公設比就會降。

而像是休閒室、娛樂室、交誼廳等,花敬群說,過去這些管委會空間,有些建案可能搞好幾間,比較大的社區會做一定比例的限縮,相關修法若能獲政院、立院的支持,「對於公設比的降低會滿有感的」。

內政部預估大致可減多少公設?花敬群未鬆口,他說,現在新成屋公設比有三成六,甚至有四、五成的;樓梯間、消防公安空間、機房、垃圾貯藏間、一定程度的大廳等公設空間,本來就是必要的,「至少不要太誇張」。

「兩成、兩成多,我覺得是合理的,」花說,以集合住宅社區而言,公設比三成內他覺得都算合理;像現在蓋社會住宅,他的要求就是努力讓公設比在三成以下,不需要的就不要蓋,「有些案例比較特殊,可能到三成二、三成三,很勉強了。」

花敬群以明倫社宅為例說,法律明文規定可以蓋,建築師、設計師不會想太多,可以蓋的都蓋出來,最後就會有大陽台跑出來,「沒人說一定要蓋,可以少付一點租金也很好。」

至於若修法成功三讀,新制何時上路?花敬群說,還在討論中,要等部內最終版本定案,同時也要建築師、地政士等業界溝通釐清,就專業及法理上討論合理與否,也要獲得行政院、立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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