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載不動產實務經驗.專營:持分土地.持分房屋.不動產買賣(台北.新北.桃園)
目前分類:「分割共有物」判例、判決、裁判書彙編/解釋彙編 (41)
- Sep 02 Fri 2022 11:14
★分割共有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Feb 05 Sat 2022 16:47
請求分割共有物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 Sep 01 Wed 2021 19:21
最高法院民事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暨裁判全文#透天厝#區段徵收農地#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共有物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時,分管契約即生終止效力,共有人在分管之特定部分土地上所興建之房屋,於共有關係消滅時,即無繼續占用土地之權源
最高法院民事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暨裁判全文
(判解新訊)
共有物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時,分管契約即生終止效力,共有人在分管之特定部分土地上所興建之房屋,於共有關係消滅時,即無繼續占用土地之權源
110 年度台上字第 409 號(裁判書全文)
按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 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民法第 825 條定有明文。共有人於共有物分割以前,固得約定範圍而使用之,但此項分管行為,不過暫定使用之狀態,與消滅共有而成立嶄新關係之分割有間,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應解為有終止分管契約之意思,故共有物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時,先前共有人間之分管契約,即生終止之效力。
- Sep 04 Sun 2022 21:02
※分割共有物 #持分房屋#持分土地#繼承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 Sep 02 Fri 2022 09:55
※請求分割共有物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724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日期: 民國 89 年 03 月 30 日
裁判要旨: 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惟仍應斟酌共有人之意願、 利害關係及分得部分所得利用之價值等情形,定一適當公平之方法以為分割。
- Aug 31 Wed 2022 14:52
★請求分割共有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85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請求分割共有物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台上字第850號
- Aug 31 Wed 2022 12:02
※民法第 824、824-1條共有物分割,其對補償義務人所分得之不動產有法定抵押權之相關疑義#建地#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民法第 824、824-1條共有物分割,其對補償義務人所分得之不動產有法定抵押權之相關疑義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70350411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04 日
要旨:
- Aug 31 Wed 2022 10:58
☆請求分割共有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 Aug 31 Wed 2022 10:15
※分割共有物之訴,法院判決准予分割,並定其分割方法,當事人對於所定分割方法聲明不服,提起上訴,其上訴之效力,是否及於訴之全部#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分割共有物之訴,法院判決准予分割,並定其分割方法,當事人對於所定分割方法聲明不服,提起上訴,其上訴之效力,是否及於訴之全部
會議次別: 最高法院 73 年度第 2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二)
決議日期: 民國 73 年 02 月 28 日
決議:
分割共有物之訴,係以共有物分割請求權為其訴訟標的,法院認原告請求分割共有物為有理由,即應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二項定其分割方法, 毋庸為准予分割之諭知,不可將之分為「准予分割」及「定分割方法」二 訴。故如當事人對於「定分割方法」之判決,聲明不服,提起上訴,其上訴效力應及於訴之全部 (准予分割及定分割方法) 。
- Aug 29 Mon 2022 14:22
★請求分割共有物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保留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Feb 15 Tue 2022 17:02
★分割共有物事件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產權瑕疵物件#0912-913923高仕陳總
- Feb 15 Tue 2022 11:54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中古屋#0912-913923高仕陳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4 年度台上字第 2467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塗銷土地抵押權設定登記等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24 日
裁判要旨:
- Jan 22 Sat 2022 12:31
☆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惟仍應斟酌共有人之意願、 利害關係及分得部分所得利用之價值等情形,定一適當公平之方法以為分割#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透天屋#0912-913923高仕陳
☆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惟仍應斟酌共有人之意願、 利害關係及分得部分所得利用之價值等情形,定一適當公平之方法以為分割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724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日期: 民國 89 年 03 月 30 日
裁判要旨: 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固可由法院自由裁量,惟仍應斟酌共有人之意願、 利害關係及分得部分所得利用之價值等情形,定一適當公平之方法以為分割。
- Jan 19 Wed 2022 15:11
★分割共有物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持分不動產專業處理#0912-913923高仕陳總
- Jan 18 Tue 2022 17:44
※同一共有物對於全體共有人,應採相同之分割方法#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同一共有物對於全體共有人,應採相同之分割方法
【最高法院74年度第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二)】
院長提議:
甲與乙共有土地一筆, 該筆土地並無不能分割之情形, 亦無不分割之約定, 惟甲、 乙二人對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 甲乃訴請法院分割, 法院在該分割共有物之訴中, 其分割方法是否可併用原物分割及價金分配兩者, 抑僅可選擇原物分割或僅價金分配兩者之一?有甲、乙二說:
甲說:
- Jan 18 Tue 2022 15:17
★請求分割共有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10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請求分割共有物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一號
- Dec 10 Fri 2021 14:39
☆請求分割共有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Nov 10 Wed 2021 17:30
☆分割共有物再審之訴#持分土地#持分房屋#透天厝#畸零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分割共有物再審之訴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度重再字第 3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分割共有物再審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重再字第31號 再審
- Jun 15 Mon 2020 09:03
※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土地共有#房屋共有#土地買賣#房屋買賣#容積移轉#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裁判字號: 81 年台上字第 268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81 年 11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民國 16-92 年民事部分)第 411、415 頁
- Aug 01 Thu 2019 15:51
★共有耕地之共有人請求採變賣共有物分配價金之分割方法#共有物#房地產諮詢#危老重建#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