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良方 合法節稅是權利

 2018-11-19 記者楊國文/專題報導

企業界、名人被課遺贈稅,動輒以億計,前法官、明通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博文認為「納稅固然是國民的義務,而合法節稅是權利」,特別提供「9大節稅」良方和民眾分享。

9大節稅良方

陳博文指出,常見的是以繼承方式移轉房地產。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的免稅額(1,200萬元)及扣除額(配偶400萬元、每位繼承人40萬元)都較贈與稅為高,且土地以遺產方式取得無須再繳增值稅。

繼承房產免稅額 比贈與稅為高

其次,是以隔代繼承來節稅。

陳博文說,具繼承順位的未成年人,依年齡距離屆滿20歲成年的年數,每年可以加扣40萬元。

若被繼承人的成年子女比孫子女少,則可讓子女全部拋棄繼承,未成年孫子女繼承,可增加扣除額來降低遺產稅,而且隔代繼承還可以免除一次贈與稅。

再者,可運用債務來節稅,這是因被繼承人死亡前未清償債務,均可自遺產中扣除。

陳博文也指出,還可以遺產分割協議代替拋棄繼承

因為拋棄繼承無法享受其扣除額,又因為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繼承多寡,均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贈與的問題。

此外,被繼承人若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外,因僅須境內財產課徵遺產稅而不及於國外部分的財產,因此被繼承人可以採取歸化並變更為其他國籍或僑居國外,如此即可節省遺產稅。

利用保險來節稅 老闆常見妙方

利用藝術品節稅」也是企業人士常見的節稅妙方,陳博文表示,文化、歷史、藝術的圖書物品,只要繼承人向稅捐機關聲明登記,可不計入遺產總額,直至繼承人將該物品轉讓時才須自動補報稅;另外,也可利用保險來節稅,如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稅。

陳博文也指出,另一個重要的節稅方式是「信託規劃節省遺產稅」。

他說,此時信託應該採孳息自益本金他益的方式;若標的是股票,則可採股市低迷時贈與股票(因為贈與價額是以股市收盤價認定)或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方式。

最後一項,是生存配偶得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陳博文解釋,被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可選擇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扣除該部份後,其餘部分才列為遺產總額,如此可減少計算遺產稅基。

http://news.ltn.com.tw/news/weeklybiz/paper/1247866(本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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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節稅規劃(示意圖)

繼承(示意圖)

夫妻贈與(示意圖)

遺產分割協議書(示意圖)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示意圖)

民法1030-1條(法定財產制)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以贈與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110年1月20日)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1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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