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買賣移轉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因無需辦理所有權登記,故非屬辦理實價登錄作業之範疇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3年2月10日台內地字第1030089754號書函

【要  旨】僅買賣移轉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因無需辦理所有權登記,故非屬辦理實價登錄作業之範疇

【內  容】

查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2項規定:「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有關買賣土地及其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此種狀況請於16.備註欄註記交易含未登記建物,並應就契約總價予以申報。

如僅買賣移轉地上未保存登記建物,因無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故非屬辦理實價登錄作業之範疇。


#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示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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