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特赦可行?央行出報告「恩湯喔」

時間:2018/07/17 00:08

央行去年底出具一份報告,對於海外資金回流給予租稅特赦,持較保留的意見,圖為時任央行總裁的彭淮南。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力推租稅特赦專法,以期收海外資金回台之效。

不過央行一份關於海外資金匯回特赦租稅的報告,以5點看法陳述央行偏向保守看待的意見,也成了至今相關行政部門尚不鬆口的原因之一。

央行此份「國人海外資金匯回與實施租稅特赦之問題」報告,對於國人海外資金匯回給予租稅特色,提出了5點看法,分別為

1、必須審慎採行,以避免對經濟發展帶來不良影響;

2、台灣公司的海外分公司盈餘、子公司獲配股利所得,已按稅法規定,合併申報當年的營所稅,海外所得匯回應該沒有課稅問題。

第三,海外資金匯回,國人若能舉證為原本匯出的本金,2009年以前的所得,或是2010年後誠實申報的所得,也不會有課稅問題。若國人無法舉證,財政部同意主動匯回補申報不用處罰,但仍必須要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來課稅。

第四,台灣海外資金可以放在國銀的金融業務分行(OBU),從事財富管理。

五則是若租稅特赦對象為相對富有的人,也可能引發「富人減稅」爭議。

而據了解,央行這份在去年底提出的報告,是影響行政院、財政部態度的重要關鍵,也使得行政部門遲遲未鬆口要推動租稅特赦專法。

央行也在報告中舉美國、印尼的例子表示,指過去兩國實施租稅特赦,成效並不如預期,台灣在2009年時也曾調降遺贈稅,帶動海外資金回流,但卻造成房市上漲的苦果,且台灣的貧富差距也進一步擴大。

央行認為,國內其實不缺資金,民間投資不振,並非是租稅負擔所造成,而是有其他千絲萬縷的因素。

而錢在OBU,雖有助於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表現,但對國內實質經濟的投資需求,並無幫助。(王立德/台北報導)

本文出處: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717/139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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