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險 房價租金減損有得賠

2018年05月12日

房屋清理費與法事超渡均能理賠

【陳宥里╱台北報導】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買房,萬一發生事故變成凶宅,資產瞬間打折就欲哭無淚了,有產險業者針對此情況推出相關保險商品,一旦發生特定事故,可申請房屋跌價補償或租金補償險。

另外針對動產或裝潢污損、毀損之清理費用,也能申請理賠。

錦新大樓為著名凶宅,房價低於當地同性質產品。范厚珉攝

有產險業者針對住宅變成凶宅推出保險商品, 例如富邦產險推出的「新闔家平安」專案,富邦產險副總經理陳維格表示,該專案包含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險特定事故房屋租金補償險,如果承保住宅因發生凶宅事故所造成房屋跌價(無須出售認列損失)及租金收入的部分損失均可申請理賠,並給付住宅內動產或裝潢污損、毀損之清理費用,甚至誦經法事超渡費用也能申請理賠。

年繳保費不到2000元 陳維格進一步補充,房屋跌價補償險及房屋租金補償險皆依保單約定金額賠付,但清理費用的保險理賠金,須附上支出證明單據,在限定金額內實支實付。

以房屋跌價補償險保額30萬元、清理費用保險5萬元為例,除凶宅房屋跌價補償外,另包含家庭財物損害(動產及裝潢)、家庭財物被竊損失(含特定物品)、災害費用補償及日常生活責任保障等,年繳保費不到2000元。

新光產險也針對凶宅事故,推出「住宅火險特定事故房屋跌價補償附加條款」商品,目前可附加於居家綜合保險中,承保內容同樣針對「房屋跌價補償金」及「清理費用」,其中跌價補償金為約定50萬元給付為主,若有不同專案會另做設計,而清理費用則是實支實付。

兩產險業者推出的商品均明確定義凶宅事故,包含承保住宅內有人自殺(非被保險人)或他殺,無論是否陳屍在承保住宅內均算是凶宅,均符合凶宅定義;若是於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也算凶宅;除前兩者外,陳屍於承保住宅10日內才被發現,也符合凶宅定義,可申請理賠。

現階段市售凶宅險商品僅針對純住宅設計,不適用於任何有商業用途的建築物,而新光產險更限制建築物若為木造、石棉、瓦、鐵皮造,也不適用。

陳維格建議,特定事故保險尤其以房東需求較大,建議可搭配其他財物損害(動產及裝潢)及責任保險等,保障更完整。

市售凶宅險理賠判別認定

◎被保險人以外之人自殺且陳屍於承保住宅內,或於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死亡,但未陳屍於承保住宅內

◎因遭他人殺害且陳屍於承保住宅內,或於承保住宅內遭他人殺害死亡,但受害人未陳屍於承保住宅內

◎被保險人以外之人,非因前2項約定之事故致死,但陳屍於承保住宅內10日(含)以上,方被發現者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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