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2021年度出售房地,3種制度大不同!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7-24

筆記起來!營利事業2021年度出售房地,3種制度大不同!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筆記起來!營利事業2021年度出售房地,3種制度大不同!

新聞摘要

筆記起來!營利事業2021年度出售房地,3種制度大不同!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實施,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境內營利事業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持有房地超過5年,稅率20%。

該局近來接獲營利事業詢問電話,表示2021年度出售之土地該如何判斷及適用何種稅制,稅率及申報方式有何差異?

該局說明,2021年度出售之土地,依其取得日交易日而有3種課稅制度,出售取得日為2015年12月31日以前之土地,為舊制課稅範圍,其出售所得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免納所得稅之規定;而出售房地合一稅1.0課稅範圍之土地(取得日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日2021年6月30日以前),稅率維持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20%;至於出售房地合一稅2.0課稅範圍之土地(取得日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日2021年7月1日以後),則需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無論是出售舊制、房地合一稅1.0及2.0之房地,申報期間皆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申報期間,惟房地合一稅2.0之申報方式,原則上係採分開計算稅額及合併報繳方式,僅有符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始採合併計算稅額及報繳方式申報。

(本文出處請點擊)

 


#房地產問問-高仕不動產

#中古屋#透天厝#商用不動產#持分房屋土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營利事業(示意圖).jpg

房地合一稅2.0(示意圖)

房地合一新制(個人)(示意圖)

房地合一新制(法人)(示意圖)

房屋取得時間適用(示意圖)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房地合一稅2.0 營利事業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房地產買賣陳總 的頭像
    房地產買賣陳總

    房地產陳總部落客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