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憂前妻小孩來爭產 寧繳高額稅金也要過戶

2022/05/03 13:00文/記者朱語蕎

前任配偶雖沒有繼承權,但若雙方有小孩,小孩仍是直系卑親屬,要特別注意。(資料照)

今年開始,遺產稅免稅額調整為1333萬元,另外,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繼承免徵土地增值稅,契稅條例第2條,繼承也免徵契稅,也就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只要低於1330萬元,遺產稅為0元,另外還有相關不計入遺產總額及扣除額可以主張。

因為免增值稅及契稅,很多長輩的不動產所有權持有期間太長,土地增值稅很高,生前贈與或是買賣,要繳納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因此繼承也就成了另類的選擇。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最近有個案件,客戶寧願未來多繳近15萬元的土地增值稅,也希望罹患癌症的丈夫先把不動產贈與給太太。

經過了解,原來太太和先生是再婚且沒有小孩,未來罹癌的丈夫如果往生,繼承權將會由現任的太太及前妻的小孩們一起繼承。

因此夫妻倆決定先下手為強,辦理夫妻贈與,將唯一的一間房屋,登記給太太,避免夜長夢多。

因為夫妻贈與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只要繳納房屋契稅,房屋老舊所以契稅約繳納3萬元,連同印花稅及代書費等只要花6萬元左右就可以一勞永逸。

可惜的是這筆近15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只能保留至下次太太出售不動產時一併繳納。

鄭文在提醒,離婚後,原配偶沒有繼承權,但小孩仍是直系卑親屬,和現任配偶依民法1138條,同為遺產的繼承人,若擔心日後產生糾紛,建議先規劃好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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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38條(寫意圖)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夫妻贈與(示意圖)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111年度遺產及贈與免稅額度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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