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起來 傳教佈道之房屋,如符規定免徵房屋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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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所有供傳教佈道之房屋,如符合房屋稅條例規定,可免徵房屋稅

新聞摘要 宗教團體所有供傳教佈道之房屋,如符合房屋稅條例規定,可免徵房屋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最近有宗教團體詢問,已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其自有房屋供傳教佈道之教堂或寺廟使用時,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稅捐機關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私有房屋如果是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

以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

稅捐機關又表示,宗教團體所有房屋如符合上述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用申請免徵房屋稅時,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申請房屋稅減免,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宗教團體須購地興建或須購置場所.歡迎與我連絡!《0912-913923》高仕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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