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不動產實務從業經驗.專營:持分土地.持分房屋.不動產買賣(台北.新北.桃園)
專業不動產仲介,土地買賣、房屋買賣、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合建、委建、資產配置、節稅規劃、不動產法律、債權、二胎借款、法拍、公設地、經常點擊,隱藏版商機幫您製造財富!值得深藏#0912-913923 陳總

目前分類:㊣農業農地相關法令資訊 (79)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視為農地」如何不課土增稅?稅務局:符合4要件即可(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12/24 12:30文/記者朱語蕎

「視為農業用地」想要不課土地增值稅,需符合4要件。(本報資料照)

「視為農業用地」想要不課土地增值稅,需符合4要件。(本報資料照)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地課稅多寡 持續農業使用為重點 注意違規通報機制 人、地都將列管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11/20 17:48文/記者林耀文

目前不少地方稅局與農業用地主管機關有完善的通報機制,稅務局在接獲農業主管機關通報的農地違規案件後,均會對違規土地及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列管。

農地課徵地價稅或田賦,作農業使用攸關稅負多寡。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售有農業使用證明書的農地 但是賣給這種對象 還是得繳房地合一稅(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10/16 10:28文/記者林耀文

將農業用地出售與公司(非自然人),因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因此須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並繳納土地交易的房地合一所得稅。

將農業用地出售與公司(非自然人),因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因此須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並繳納土地交易的房地合一所得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於地政事務所登記移轉部分權利範圍後,再次移轉剩餘權利範圍時,須重新申請農用證明書。

更新日期:113-09-2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溪分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詢問有效期間6個月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下簡稱農用證明書),於該有效期間內,先移轉部分持分土地,後再移轉餘持分土地時,可否持原農用證明書向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購買耕地可以分割嗎?專家指出:1個關鍵時間錯過就不再(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8/07 07:29文/記者張瀞勻

購買耕地可以分割嗎?專家指出:1個關鍵時間錯過就不再

常有民眾買賣取得耕地後,想將自己持分的土地單獨分割出來做耕作使用,到地政事務所申辦案件時,卻被告知因為面積太小無法分割。(圖/資料照)

文章標籤

高仕不動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辦理露營場業務涉及農業主管機關會審之疑義

類別 解釋函 發文日期 112/6/26
發文文號 農企字第1120713624號 發文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案由摘要 通釋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辦理露營場業務涉及農業主管機關會審之疑義案
內容 主旨:有關貴府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辦理露營場業務涉及農業主管機關會審之疑義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112年5月31日府農務字第1120126014號函。
二、查交通部觀光局於112年2月4日觀技字第1124000174號函檢送修正「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FQA」項次三十四、說明略以:
農牧用地林業用土地面積超過1公頃者,「得於使用計畫書上明確劃定露營場申請範圍進行申請」,至於土地是否分割宜由申請人依其需求評估,並建議以1地號同意1場露營場設置方式進行管制有案。是以,依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申請容許使用作為露營相關設施,得以某筆地號土地之部分範圍作為申請標的,並應明確劃定於土地使用計畫書。合先敘明。
三、綜上,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涉及作露營場使用範圍之座落地號,均應納入
土地使用計畫書內予以明列,惟其中某筆地號倘係以部分土地範圍進行申請,應經貴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為露營場土地使用計畫書之劃定範圍;惟該筆地號所餘之部分土地,如已存在既有設施物,應由貴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先就該既有設施物,是否為露營場之關聯性使用,予以認定是否應納入露營場土地使用計畫書之申請範圍內整體規劃,以一併審認是否符合露營場管理要點之規定。
四、又經貴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確認露營場申請案件得以部分土地範圍進行申請,則農業主管機關除就該露營場土地使用計畫之劃定範圍部分土地予以審查外,並得就所餘之部分土地,是否致造成農地坵塊零碎、夾雜妨礙周遭農業使用等事宜,表示審查意見。
五、副本抄送交通部觀光局,敬請轉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及確認露營場之申請範圍,並將前開處理原則更新納入「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FQA」。

(本文出處請點擊)


#山坡地買賣-高仕不動產

#農地#山坡地#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想當「城市農夫」險破局 耕地無法分割買 專家教「這招」解套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6/07 11:23文/記者朱語蕎

想當「城市農夫」險破局 耕地無法分割買 專家教「這招」解套

耕地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只要雙方同意,可辦理分管登記,不影響另外共有人的權益。(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業區土地違規蓋工廠 新接手者這樣做 居然可申請優惠(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6/06 18:20文/記者林耀文

農業區土地違規蓋工廠 新接手者這樣做 居然可申請優惠

農業區土地違規蓋工廠,新接手者將工廠違建拆除並恢復農用,當年度符合農業使用的農地,即可申請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文章標籤

高仕不動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售農地符合這條件 可申請調高原地價 居然可省上百萬土增稅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30 20:30文/記者林耀文

出售農地符合這條件 可申請調高原地價 居然可省上百萬土增稅

農地在土地稅法89年1月28日修正公布生效時,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規定,就可以申請將原地價調整為89年1月28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減少漲價總數額,大幅節省土地增值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變更為非農用地仍作農業使用 有「這條件」秒省400萬稅額(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4/01 11:04文/記者朱語蕎

變更為非農用地仍作農業使用 有「這條件」秒省400萬稅額

非農用地作農業使用,符合規定仍可免徵遺產稅及贈與稅。(資料照)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阿公體貼孫子蓋間農舍當結婚新房 沒想到這樣做就要繳高額地價稅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3/20 21:18文/記者林耀文

阿公體貼孫子蓋間農舍當結婚新房 沒想到這樣做就要繳高額地價稅

興建鐵皮屋、鋪設水泥地、提供停車、庭園造景、步道或其他非關農業使用的設施等,就不符合農地農用的規定,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地價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4000多萬元精華農地打到骨折剩1000多萬仍賣不掉 原因曝光


4000多萬元精華農地打到骨折剩1000多萬仍賣不掉 原因曝光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3/12/07 15:11

4000多萬元精華農地打到骨折剩1000多萬仍賣不掉 原因曝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閒置農地擅改民宿與停車場 注意非農使用將追繳地價稅與3倍罰鍰 #中古屋#透天厝#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閒置農地擅改民宿與停車場 注意非農使用將追繳地價稅與3倍罰鍰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3/10/18 20:29文/記者林耀文

閒置農地擅改民宿與停車場 注意非農使用將追繳地價稅與3倍罰鍰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農地5年交易件數大漲68% 專家:三大族群進場

2023/07/18 15:41文/記者張瀞勻

桃園市近幾年農地交易確實熱絡,以蘆竹區來說,成交量最大範圍都集中在捷運綠線沿線。(圖/台灣房屋提供)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企字第1110012296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發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為執行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
    應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之規定,據以辦理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
    業
,特訂定本要點。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湖口農地違建遭強制拆除 下波鎖定新豐、竹北、寶山

2023/05/17 22:00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縣工務局今強制拆除湖口兩處農地違建。(新竹縣政府提供)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申請時間勿錯過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3-04-16

新聞摘要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設施及其他農用使用者,請於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出售農地,注意相關房地合一稅,當心遭補稅處罰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2-12-18

新聞摘要

農地出售給公司法人,誤認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致未依規定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管共有農地如有違規使用如何課徵地價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2-10-23

新聞摘要

分別共有課徵田賦土地,如果部分面積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例如鋪設水泥地坪、放置貨櫃等非農業使用的情形,該局依實際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的面積,分別按各共有人持分比率課徵田賦及地價稅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3千萬買農地創造「被動收入」 專家:算盤打錯

2022-10-15 11:07:53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被動收入」近年蔚為風潮,很多人希望做點投資,不用操煩,每個月就有固定現金收入。一位劉姓民眾也這麼想,看準新北市一塊農地,打算買來做停車場收費,心想農地便宜又可省稅,一舉多得。

為了保險,他出手前,先詢問資深地政士。還好,有這動作,不然未來轉手時,就得面臨「加倍奉還」的稅額。

文章標籤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34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