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注意 租賃所得符合「住宅法」綜所稅有減免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5-26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租賃所得之計算及符合「住宅法」之減免措施
新聞摘要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租賃所得之計算及符合「住宅法」之減免措施
房東注意 租賃所得符合「住宅法」綜所稅有減免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5-26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租賃所得之計算及符合「住宅法」之減免措施
新聞摘要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租賃所得之計算及符合「住宅法」之減免措施
房東注意 符合「這資格」房屋稅可不限戶數享優惠稅率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20-03-26
房東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房屋稅可以享有優惠稅率,不限戶數喔!
新聞摘要 房東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房屋稅可以享有優惠稅率,不限戶數喔!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接獲民眾李先生詢問,他的房子出租給低收入戶家庭居住,是否可以享有房屋稅的優惠呢?
台北市府 標租「大湖朕寶」等3戶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20-02-25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開標租「大湖朕寶」等3戶房地、3個汽車停車位,竭誠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新聞摘要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開標租「大湖朕寶」等3戶房地、3個汽車停車位,竭誠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2020年2月19日公告標租內湖區成功路四段61巷55號4樓之1「大湖朕寶」等3戶市有房地及3個汽車停車位。
把握時間 林口社宅第2波招租1月14日公開抽籤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20-01-03
林口社宅第2波招租1月14日公開抽籤,申請人把握時間預作入住準備
新聞摘要 林口社宅第2波招租1月14日公開抽籤,申請人把握時間預作入住準備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三、四房型第2波公開招租,經審核財稅、戶籍等資料結果,符合資格共769件,國家住都中心預計2020年1月6日起通知審查結果,14日公開抽籤,抽出選屋序號後,後續將依序號進行看屋選屋作業。 第2波招租審查結果將於6日中午12時,以電話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也可至國家住都中心招租網頁(http://www1.hurc.org.tw/onlinequery/Query)輸入國民身分證字號查詢審查結果。
陌生人來敲門 房東擅闖房客門觸刑法
時間:2018/11/10 12:00
房東要進房客住家需取得同意。示意畫面
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房東擅闖房客門也是常見爭議。
近期有網友提問,「租約快到期了,房東想趕緊賣房,最近都沒經過同意,直接開門帶看房子數次,非常困擾,不知道該怎麼半?」專家指出,當房屋出租後,房東雖屬房屋所有者,但使用權已歸為房客,因此在未經房客同意的狀況下,房東不得私自闖入,否則恐會觸犯《刑法》私闖民宅罪。
房東哭哭、租客不繳租 契約公證也不能強制執行
時間:2018/11/16 16:38
租賃糾紛若發生在租約期內,公證效力並不大,須特別留意。資料照片
現在多方提倡房屋租賃契約,最好加一道手續拿去公證,房東可以對於租客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對房客而言,租賃期間亦受公證契約保護,房東無法刁難任意提前終止租約趕人;看似兩全齊美,但要注意糾紛若發生在租約期內,對房東來說公證效力並不大。
一名M房東與房客於今年1月簽約後,並將契約拿去公證想保障雙方權益,豈料租客後期不依約繳交房租且超過兩個月,房東依程序寄了存證信函催告,解約並且想請租客搬離,想依照公證契約強制執行時,發現事情沒有如此簡單。
原因就出在公證法第13條,租用或借用建築物、土地,需「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換句話說,租期屆滿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先決條件,在期限或租約未到期的前提下,法院並不會強制執行,房東只能另尋管道。
六都社宅只剩新北課稅 內政部呼籲:盼重新檢討
2018/09/07 11:19 文/記者葉思含
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重新檢社會住宅課稅,圖為林口社會住宅。(台北市工務局提供)
內政部表示,目前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全台五都,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近期力推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亦有減徵,但新北市政府僅減徵30%,恐不利房東踴躍參加或解約,且興建社會住宅也僅減徵50%,造成財政負擔,呼籲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
目前全台五都唯新北市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房屋稅稅率為1.68%(自用住宅稅率1.2%)及地價稅為7‰(自住用地為2‰),對於已配合計畫參加包租代管的房東,恐因差別比較造成解約潮或是租約到期不參加後續計畫;對於未參加的房東,則不利說服參加,或是將稅賦轉嫁予房客,造成租金負擔加重。
調整租金?房客房東要這樣做!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時間:2019-11-11
想調整租金?房客房東要這樣做!(圖:中信房屋)
新聞摘要 想調整租金?房客房東要這樣做!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租賃房屋如果想調降租金,可以隨時向房東提出要求嗎?
房東注意 租約拒絕提供「資訊」依法裁罰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9-04
租約載明房東客資訊,對雙方都有保障,房東拒絕提供,得依消保法規定裁罰
新聞摘要
租約載明房東客資訊,對雙方都有保障,房東拒絕提供,得依消保法規定裁罰
解釋令 租賃宅包租業者開立「租金收據」不課印花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7-30
財政部核釋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人收取租金開立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租金收據」不課徵印花稅
新聞摘要
財政部核釋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人收取租金開立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租金收據」不課徵印花稅
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專案融資即將開辦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7-18
台灣中小企銀挺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案融資即將開辦(圖:營建署)
新聞摘要 台灣中小企銀挺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案融資即將開辦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截至目前為止,已成功媒合4,568戶。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推出房屋修繕與租屋業者應收帳款專案融資貸款,打通屋況不佳出租困難及租賃服務業者資金壓力等困境,響應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
出租屋當社會住宅有優惠 符合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2019-06-26 18:31
出租屋當社會住宅有優惠,符合規定可免徵營業稅(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政府為活絡民間空屋,減輕興建社會住宅財物壓力,去年推動包租代管計畫,由政府委託廠商開發民間閒置住宅,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出租。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若出租房屋作為社會住宅,或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依照「住宅法」規定用途使用,其所收取租金及租屋服務費用,可免徵營業稅。
提醒注意 土增稅優惠稅率「這兩類」不適用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6-22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基地皆不適用
新聞摘要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基地皆不適用
不小心入住凶宅幸有妙招解!她退租還收房東6600元紅包
2019-06-15 11:21:1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女子急找房,不幸入住房租僅5000元的租屋處。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網友指出,近日幫忙女同事搬家後,女同事卻有一連串奇怪動作,不只點檀香,嘴裡還念念有詞,她事後解釋,去年急找新房,不小心入住這間便宜凶宅,向土地公宮廟求助後,廟方人員才教導她如何與好兄弟共處,一年來她乖乖點香、貼符、念經,普渡時也至城隍爺廟聯合祭拜,女同事還說,房東最後不只退押金,還另包6600元的「封口費」紅包。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靈異公社」發文,他表示日前協助女同事搬家時,結束後女同事卻點了檀香,嘴巴也念念有詞,讓他滿頭疑問,事後女同事解釋,是因為去年與前房東鬧得不愉快,急著找新租屋處,才找到這間位在新竹竹北、房租含水電只要5000元的租屋,入住後卻發現不對勁。
台北市標租 「梵帝崗」3戶房地及11個車位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6-12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開標租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51號3樓等3戶房地及11個停車位
新聞摘要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開標租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51號3樓等3戶房地及11個停車位
租屋族有保障 蘇貞昌宣布3大新制6月上路
行政院長蘇貞昌透過長輩圖宣布,6月1日起有3大租屋新制上路。(圖取自蘇揆line群組)
2019-05-30 09:1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保障租屋族不再遇上惡房東,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一早在line群組宣布,6月1日起有3大租屋新制上路,包含: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和電費不得超收。
蘇貞昌透過line表示,6月1日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政府正式規定:
內政部 不容包租代管申請書件造假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5-28
內政部不容包租代管申請書件造假 未來加強督導及審查機制
新聞摘要 內政部不容包租代管申請書件造假 未來加強督導及審查機制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加入台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東或租賃業者,利用市府僅為書面審查之程序,疑有租約造假詐領相關補助之情事,營建署除強力譴責不法行為,尊重市府處理機制,未來亦修正相關規定、強化審查機制,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包租代管》月租6千元免稅 今年報稅適用
2019-04-14 06:00
公益出租與包租代管租稅優惠(製表:記者鄭琪芳)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為了鼓勵房東將空閒住宅「包租代管」,以擴大租賃市場供給,政府也提供租稅優惠;自去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個人房東委託「包租代管」,約定租期一年以上者,每屋每月最高六千元租金免稅,今年五月申報綜所稅首度適用。
國稅局官員說明,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規定,自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個人房東委託「代管業」管理,或出租給「包租業」由業者專案管理服務,契約約定租期一年以上者,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六千元租金免稅,等於一年最高七.二萬元租金免稅。
不得拒絕房客報稅 「租屋恐漲10%」
時間:2019/02/25 20:38
今年即將上路的新版租賃契約中,將明定不得「拒絕房客報稅」,等同於未來房客要報稅、將併入房東所得多繳稅。資料照片
台灣租屋市場收入產值高達千億,多數卻是屬於地下經濟,收入鮮少浮上檯面,而今年即將上路的新版租賃契約中,將明定不得「拒絕房客報稅」,等同於未來房客要報稅、將併入房東所得多繳稅,業者表示,目前市場早有「含稅價」、「未稅價」,平均來說大概有10%不同。
代租業者吳國榮說:「目前租賃市場早有『報稅價』、『未稅價』,依照房東收入不同、轉嫁比例不一,私約早有明定。」依照實務平均來說10%會是成本轉嫁基準。
一名中區小資房東張先生,平常正職上班族,去年購入一處老社區大套房,坪數12坪、格局1房1廳,不到一周旋即順利出租,每月收租可達1萬元上下。
二房東條款6月上路 不得超收電費、強制告知凶宅資訊
2019-02-25 11:47:12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即時報導
為健全現行租屋市場秩序,消保處今(25)日首度公布「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範「包租業」向「房東」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予「承租人」的法律關係,且明訂租賃期間不得少於30日,同時明訂「電費」若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時,其計算基礎也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以避免包租業藉由收取高額電費,謀取不當利益,且必須強制告知凶宅資訊,最快6月1 日正式上路。
過去曾發生知名惡房東張淑晶除出租自有房屋,也藉低價租賃公寓等再轉租,但卻出現超收高額電費、動輒威脅對房客提告等情事,消保處今日正式公布「二房東條款」,如果租約違反定期化契約規定,得依《消保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新訂「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租業不得收取超過台電夏季電費最高每度金額,避免收取過高電費牟利;另包租業如出現停業等情況,承租民眾可以請求相關公會協調續租,同時包租業者也需事先告知是否為凶宅、海砂屋。
陳星宏進一步指出,新的定型化契約主要是規範住宅專業代管、包租業者和租客、房主之間權利義務,除了避免惡質二房東,也鼓勵房東如果沒有空管理時,可放心交由專業代管、包租業者協助租屋,釋出空屋供民眾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