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2年內相繼去世 遺產稅「這樣報」最省錢(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4/08/16 09:43文/記者朱語蕎

父母相繼去世,要注意不動產未來轉售會有高額房地合一稅產生。 老夫老妻相依為命,時常發生爸爸走了,媽媽也跟著離開。

有個案的爸爸往生後,媽媽也在兩年後往生,讓子女們相當緊張,因為爸爸往生時已己繳納近百萬的遺產稅,不知道該如何幫媽媽申報遺產稅。

但2016年後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若不動產登記給媽媽後,媽媽再往生,子女再辦理繼承後,可能將原來的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變成新制房地合一稅,因為取得成本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未來子女們再出售時,必須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鄭文在說,個案中爸爸往生後,媽媽2年後也去世了,爸爸往生時繳納了近百萬元的遺產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第10款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所以媽媽繼承爸爸的遺產5年內再往生,不計入遺產總額,也就是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但要注意的是「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如果當時爸爸往生,沒繳納遺產稅,媽媽往生時就要計入遺產稅,要特別注意。

如果超過5年呢?

鄭文在說,依照《遺產稅法》第17條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 80﹪、60﹪、40﹪及 20﹪。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所以,遇到父母親相繼離世,來自繼承的遺產有上述不計入遺產稅總額及扣除額的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要記得相關的權利避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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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示意圖)(1)

民法第1138條(寫意圖)

遺產稅.(示意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1至7款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8至13款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一項1至4款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一項5至7款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一項8至11款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二項

房地合一稅2.0(示意圖)

繼承房地及未償貸款出售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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