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囤房大戶 擁6房全出租 用這招房屋稅3.6%變2.4%
2023/04/25 11:58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開徵囤房稅,持有6戶以上,每戶稅率3.6%。
不少人近期陸續收到房屋稅單,除了自用房屋住宅或公益出租人有優惠稅率1.2%外,非自用住宅使用的稅率都採差別稅率課徵,像是桃園市,若持有6戶以上,每戶稅率3.6%,5戶以下者,每戶稅率為2.4%。
有讀者表示,自己在桃園持有6戶住宅,皆出租供一般住家使用,因此全部房屋都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3.6%課徵房屋稅,負擔相當沈重。
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個人持有本市房屋,並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出租供住家使用,租約1年以上者,不納入差別稅率戶數計算,稅率均為2.4%。
以上述讀者所述,建議可將1戶住家改作包租代管租賃住宅或社宅,該戶將不納入差別稅率戶數計算,稅率為2.4%,屆時,非自用住宅房屋也將從6戶變為5戶,全部都可改按稅率2.4%來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也提醒,因房屋稅是依照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如部分面積供自住使用,部分面積出租他人住家使用,且不符合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規定,將分別依實際使用面積按自住用稅率(1.2%)及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4%或3.6%)課徵房屋稅,並各別計入1戶自住房屋及1戶本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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