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確定 永順大樓地下停車場夾層違建依法拆除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5-09
永順大樓地下停車場夾層違建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建管處近期依法執行拆除(圖:台北市政府)
新聞摘要
永順大樓地下停車場夾層違建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建管處近期依法執行拆除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表示,永順大樓地下室停車空間「夾層違建」,係1997年間擅自增建屬新違建,建管處於2015年4月查報在案,查報面積共約850坪,屬須依法優先拆除的大型違建。
本案夾層違建,如要補辦建照合法化,除了必須提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外,還必須全體土地所有權人100%同意,困難度甚高。
監察院並於2015年11月要求市府應依法妥處,建管處前於2016年6月間要執行拆除,惟違建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16年6月4日裁定「停止執行」而暫緩執行。
本案經最高行政法院於2019年2月底裁定駁回抗告,全案已判決確定,建管處爰疏導違建人應於2019年5月2日前自行拆除。
惟本案違建夾層逾期仍未自拆,且夾層違建上方仍有私人車輛停放,故建管處於現場張貼「禁止停車公告」及「強制拆除通知」,要求各車主儘速自行駛離所有車輛。
目前係進行必要的前置作業,將於近期進場執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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