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被繼承人共有不動產之人應俟繼承登記後始能與繼承人協議分割

 
稅目 遺產及贈與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四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  則
法條 第8條(遺產贈與稅之保全)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與被繼承人共有不動產之人應俟繼承登記後始能與繼承人協議分割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與被繼承人共有不動產之共有人,應俟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始能與繼承人協議分割並辦理登記。(財政部64/10/15台財稅第3739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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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遺產及贈與稅法函釋(示意圖)

共有不動產#土地共有 #房屋共有(示意圖)

遺產繼承權(示意圖)

遺產分割協議書(示意圖)

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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