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結婚 父母贈與免稅額各增100萬元

時間:2018/11/22 07:27

兒女結婚,父母贈與免稅額各增100萬元。資料照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他的兒子年底要結婚了,想要贈與兒子結婚基金,要如何申報贈與稅?

依遺贈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就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官員說明,父母每年每人各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在子女結婚前後,還可以贈與結婚子女財物100萬元,免課贈與稅。

官員指出,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父母對子女婚嫁的贈與,在辦理贈與稅申報時,除了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外,還要檢附子女辦妥婚姻登記的戶籍資料。

舉例來說,小明的兒子今年結婚,小明若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就可在結婚前後贈與兒子320萬元的財物(婚嫁贈與100萬元+一般贈與220萬元),且完全免稅,小明的太太也有相同額度,因此夫妻2人加起來共可以贈與兒子640萬元的財物,且不需要課稅。(劉懿慧/台北報導)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1122/1470770/(本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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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示意圖)

免稅額(示意圖)

贈與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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