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771號解釋【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案】
解釋字號 釋字第771號【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4 日 院台大二字第1070033877號
解釋爭點
1.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730號民事判例及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997號解釋認繼承回復請求權於時效完成後,真正繼承人喪失其原有繼承權,並由表見繼承人取得其繼承權,是否違憲?
釋字第771號解釋【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案】
解釋字號 釋字第771號【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果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4 日 院台大二字第1070033877號
解釋爭點
1.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730號民事判例及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997號解釋認繼承回復請求權於時效完成後,真正繼承人喪失其原有繼承權,並由表見繼承人取得其繼承權,是否違憲?
公發布日:92.07.11
發布單位: 大法官書記處
摘 要: 釋字第五六二號解釋
司法院新聞稿
司法院大法官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舉行之第一二二三次會議中,就黃永添認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九八三號判決所適用之「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十二點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案,作成釋字第五六二號解釋。
行政院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1-04-15
新聞摘要 行政院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第3747次會議2021年4月15日討論通過「土地稅法」(下稱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並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定明地價稅之開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及納稅義務基準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意旨,本次修法增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的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以符合憲法第7條平等權的保障,有助維護租稅公平及納稅者權益。
※應納稅款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46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釋字第706號解釋
解釋字號 釋字第706號【營業人買受法院拍賣物之進項稅額扣抵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1 日
解釋爭點 買受法院拍賣物限以非賣方之稽徵機關所填發營業稅繳款書第三聯(扣抵聯)為進項憑證,違憲?
☆釋字第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解釋字號
釋字第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 院台大二字第1070035595號
★大法官解釋
※共有人於與其他共有人訂立共有物分割或分管之特約後,縱將其應有部分讓與第三人, 其分割或分管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惟應有部分之受讓人若不知悉有分管契約,亦無可得而知之情形,受讓人仍受讓與人所訂分管契約之拘束,有使善意第三人受不測損害之虞,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嗣後應不再援用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49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83 年 06 月 03 日
國民年金法違憲》遺屬可回溯請領年金 勞保局回應了
2018-07-13 21:22
國民年金法即日起只要符合同條第2項所規定的5年時效,都可回溯請領。(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針對司法院大法官今做成釋字第766號解釋,認定「國民年金法」規定遺屬請領年金須從申請當月開始給付,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生存權的意旨有違,也不符比例原則,即日起只要符合同條第2項所規定的5年時效,都可回溯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