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陽板是否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款及二十五款規定不受建築物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限制之範疇
法規類型 【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
文號 府授都規字第1083124435號
發文日期 2020/1/2
主旨
遮陽板是否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款及二十五款規定不受建築物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限制之範疇一案
內容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案陳108年12月5日「研商遮陽板是否符合土管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款及二十五款得不受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限制事宜」會議紀錄辦理兼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建築經營協會108年11月11日陳情書。
二、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及二十五款規定,建築物不計入建築物高度者及不計入建築面積之陽台、屋簷、雨遮等,得不受建築物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限制。
三、依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篇第一條第三款規定,遮陽板有二分之一以上為透空,且其深度在二點零公尺以下者,不計入建築面積,故符合上開條件之遮陽板自應屬該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款及二十五款不受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限制之範疇。
四、本府都市發展局95年6月19日北市都規字第09532072900號函釋即日起停止適用。
五、請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及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會員知悉。
彙編編號
109002
法令目錄
九.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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