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短訊 將繼承免稅農地贈子女,應追繳遺產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9-06

稅務短訊 將繼承免稅之農業用地贈與子女,應追繳遺產稅

新聞摘要

稅務短訊 將繼承免稅之農業用地贈與子女,應追繳遺產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惟繼承人如將繼承之免稅農地贈與自己之子女,因子女對該被繼承人並無繼承權,不適用前揭免稅規定,縱使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仍應追繳遺產稅


@★繼承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免稅農地若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贈與自己之子女將追繳遺產稅!

#不動產節稅規劃#公設地#危老重建#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農地(示意圖)

追繳遺產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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