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贈與稅實物抵繳
法令依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同法 施行細則第45條。
申辦注意事項:
一、 申請範圍︰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確有困難者始得申請。
二、 申請時限︰請於納稅期限內申請,逾期將加徵滯納金、利息。
三、 應檢附附件︰
(一)繳款書正本。
(二)核定通知書影本。
(三)財產清單。
(四)以土地抵繳者: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財產證明文件、分區使用證明書。
(五)以房屋抵繳者: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財產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房屋稅稅單。
(六)各項抵繳財產如非贈與人所有者:抵繳同意書。
四、 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受理國稅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房地產買賣-高仕不動產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區段徵收#0912-913923高仕陳總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