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稅唸學堂/國泰人壽地價稅官司贏了 省稅逾1,600萬

2021-09-09 10:46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位於信義計劃區精華地段的國泰置地廣場。 報系資料照

位於信義計劃區精華地段的國泰置地廣場。 報系資料照

國泰置地廣場是台北市信義區的知名地標,從市政府捷運站出來,看到「微風」二字,穿過該廣場一樓,可以到新光三越百貨。

就是這一段約10公尺的人行通道,地主國泰人壽爭取地價稅減免

行政救濟官司打到了最高行政法院,國壽贏了。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追溯自105年度起,減免兩成地價稅,五年下來,省稅逾1,600萬元。

國壽申請這795.4平方公尺土地適用「道路土地」免地價稅,台北市稅處不准,說通道上面還有建築物。

最高行政法院直接判決改適用「騎樓走廊地」的減免,沒有全免,只減兩成。

這宗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3號判決引人注目,因為它被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和學者們評為「2021台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

法院認證 官府有義務幫納稅人用對法條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朝安說,這判決對未來的納稅人非常有利。

納稅人只是引錯適用法條,市稅處就不給減免,其實多數納稅人對稅法不是那麼熟悉,如果陳述的事實無誤,資料正確,市稅處直接改了適用法條即可。

在這判決裹,蔡朝安說,法官認為市稅處有協力義務,協助納稅人引對法條。

地價稅減免是要地主申請的,每年到了9月,地方稅務機關就會宣導,要變更適用稅率,例如買了人家的出租房改為自住,或像國壽這樣申請減免,要在9月22日前提出。

如果不是法官這麼判決,國壽要重新申請,引用對的法條,市稅處才准予減免,這麼一來,過去幾年的地價稅就無法減免了。

這個案子是這樣的,國泰置地廣場在104年拿到使用執照,105年度,台北市稅處核國壽近11.3億元的地價稅,不准微風廣場人行通路的地價稅「全免」。

如果可以全免,地價稅少1,679萬8,848元。

沒寫錯,國壽在台北市繳的地價稅逾11億元。

地價稅的適用稅率大分為一般用地稅率和特別稅率,自用住宅用地是適用特別稅率,稅率是千分之二;商業用地適用一般用地稅率,稅率自千分之十起跳。

為什麼稱為起跳呢?因為課稅地價越高,適用稅率越高,分為六級。

國壽的課稅地價達到最高一級,105年度課稅地價超過8億7,588萬9,001,適用稅率是千分之55。

公眾走的亭仔腳 地主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來看看這個案子的爭議。

國壽拿出台北市都發局核發的使用執照,使照中註明國泰置地廣場的第一層中間要留人行步道,而淨高6公尺,而且要求24小時開放公眾通行使用,不可以封起來。

就因為使用執照中用了「人行步道」的字眼,國壽申請適用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

第9條說,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免地價稅。

國壽申請795.4平方公尺土地免地價稅。

台北市稅處認為第9條適用的地是素地,亦即用地上面沒有建築物,但國壽申請的地只有建物的第一層留人行通道,通道上還有好幾層建築,市稅處不准。

國泰置地廣場的例子算特別,台北市稅處以前也沒碰過這種新式建築的情況。可以拿來適用的法條,要嘛就是道路用地,要嘛就是第10條的騎樓走廊地。

但騎樓走廊地主要是舊式商業街的那種三層或四層樓高的建築,一樓留下人走的通道,俗稱「亭仔腳(亭仔跤)」。

國壽要求地價稅全免,最高行政法院也沒有同意。

但是國壽的確為了公益而減損了自己的利益,於是最高行政法院引用第10條,判決國泰置地廣場那一樓通道適用騎樓走廊地的地價稅減免。

騎樓走廊地上面大多有建築物者,減徵地價稅的幅度與建築物多高有關,蓋得越多層,減免幅度越小。

國泰置地廣場在騎樓走廊地上面的建築物有四層以上,減免五分之一,是減免幅度最小的一級。

最高行政法院直接判決減免五分之一。

蔡朝安說,地價稅減免是根據地主被減損的利益而來,這應該是「量能課稅」,而不是「租稅優惠」。

看法不同,市稅處的對待會不一樣,如果視為租稅優惠,就會覺得給了,是被占便宜;視為量能課稅,就會覺得地主提供用地供行人通行,獲益沒那麼多,地價稅當然跟著也不應該課滿。

 


騎樓地價稅又一章

講到騎樓可以減免地價稅,小編問說,那騎樓被商家占用賣東西,可以檢舉嗎?讓市稅處收回地價稅減免?一位基層官員表示,可以的,但實務上很難處理,接到檢舉後,市稅處會派員去看、蒐證,然後告訴商家地價稅不能免。

隔幾天,商家會來講,他改善了,申請適用減免,官員又去看,又給減免。

地價稅是按天算的,真正能收回減免的,可能只有幾天,不具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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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減免規則

減免稅地(示意圖)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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