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今年808棟房子沒人要繼承 地政局揭三主因

2021-07-28 10:02:08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新北市公布,新北今(110)年度有808棟房子、土地12,133筆逾期未辦理繼承,土地總面積合計438.7公頃,以110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84億元。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

地政局表示,長輩往生留下不動產,民眾卻遲遲不辦理繼承,主因大致有三,一是繼承多人,討論還沒告一段落,第二,繼承人在國外,嫌麻煩不想回來;第三,繼承人對財產有爭議,因此未辦理繼承。

地政局表示,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超過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可達20倍。

如果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將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辦理登記者,由該局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將自8月1日開始,地政局表示,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權利受損。

地政局指出,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

另如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可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保障產權以及避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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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繼承建物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未辦理繼承土地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未辦繼承. 列冊管理 - 繼承.遺產.贈與.不當得利(示意圖)

土地法73之1條第1項(111年6月22日)

土地法73條之1第2項(111年6月22日)

土地法73之1條第3項(111年6月22日)

土地法73之1條第4項(111年6月22日)

土地法73條之1第5項(1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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