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 善用免稅額,贈與免煩惱

 

提醒注意 善用免稅額,贈與免煩惱
提醒注意 善用免稅額,贈與免煩惱

陳先生來電詢問,其將銀行存款300萬元贈與兒子,但同年度陳太太亦贈與兒子300萬元,陳子共受贈取得600萬元,免稅額應如何扣除?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每年享有之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係指贈與人即陳先生、陳太太,非受贈人陳子,依陳先生案例而言,夫妻各自贈與陳子300萬元,已超過贈與人當年度免稅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陳先生、陳太太應分別辦理贈與稅申報,各自可扣除220萬元免稅額,贈與淨額各為80萬元(300萬元-220萬元),課徵10%稅率,陳先生、陳太太各自應納贈與稅金額為8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220萬元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請納稅義務人注意。

文章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高仕不動產http://www.gogoods.com.tw/

https://blog.xuite.net/gogoods/blog

延伸閱讀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不動產需要我的...讓我來服務@0912-913923 陳總

專營/去化 下列房地產:*房屋/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專業處理.歡迎來電0912-913923 洽:陳總

若是您有買屋.賣屋之需求,或是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道路地..等..請來電:0912-913923 陳先生你知道實價課稅如何計算嗎?  

《好房子賣不掉嗎?》不是賣不掉,是有緣人還沒出現!

不動產持分:※持分不動產要篩選.過濾.判斷的面向是多方面的..並不是每件不動產都會承做!

募集千萬行銷經紀【菁英小組】

 

 

arrow
arrow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