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 用地設籍人死亡,小心「空戶」補徵地價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7-22

自用住宅 用地設籍人死亡,小心「空戶」補徵地價稅 #房地產#

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死亡,請記得遷入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戶籍,以免因空戶遭補徵地價稅

新聞摘要

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死亡,請記得遷入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戶籍,以免因空戶遭補徵地價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曾有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原為土地所有權人之直系尊親屬,因年事已高過世後,戶籍變成空戶,不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未及時將其他符合條件之親屬遷入戶籍,遭稅捐稽徵機關查獲後會補稅及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之住宅用地。」,一旦戶籍無符合條件之人設籍,就會被取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並補徵差額地價稅及科處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若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的戶籍,已無符合條件之親屬設籍,也要記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有任何問題或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訊息,可上網至基隆市稅務局網站(http://www.kltb.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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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示意圖)

自用住宅用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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