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繼承遺產 近3年挹注國庫13億

時間:2018/08/05 20:30

 

近3年國庫取得無人繼承的財產,總值共達13億2488萬。資料照

無人繼承的遺產到哪裡了?答案是進到國庫了。

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3年(2015年至2017年)國庫取得無人繼承的財產,總值共達13億2488萬,案件數共679件,包括土地782筆、房屋49棟、現金4億4195萬餘元等。

雖挹注國庫,但國產署官員也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未結清的代管遺產案件共1879件,而通常代管遺產案處理時間短則1年半、長則需要7、8年,冗長又繁雜。

目前已著手檢討修正代管遺產相關法令,期望法院能選任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為遺產代理人,以減輕國產署負擔。

依據民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相關規定,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或繼承人有不明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可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若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有剩餘則歸屬國庫。

法院為維護公益、債權人的利益或使訴訟程序進行順遂,使國庫有期待利益,大多會指定國產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

不過,以近3年未結清案件數來看,2015年未結清案件累計1966件、2016年1904件、2017年1891件,雖然累計案件數看起來逐年減少,但已結案件數2015年至2017年分別為254件、244件、181件,每年的新增件數皆高於結清案件數。

其中,未結案件裡「遺債」大於「遺產」的比例就高達30%至40%,且有年年增加的趨勢。

而未結案件以北區及台南所占比率最高,每年幾乎都占未結案件中的55%,官員推測,北區因人口較多,轄區包括新北及台北,案件數較多實屬正常;而台南案件數多的主因,可能是法官較信任國產署,在裁定遺產管理人時,都會以國產署為優先選擇。

官員指出,近幾年的案件,大多都有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有訴訟爭執、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導致案件的新增件數高於結清案件數。

為提高結案數以及解決上述問題,官員表示,已著手檢討修正代管遺產相關法令,建立標準化作業準則,協調法院儘量選任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為遺產管理人,除了減少代管遺產件數外,強化案件內部管控機制及委任律師辦理訴訟案件,也能減輕人力負擔。

此外,國產署目前已續研訂4年清理計畫,針對全部未結案件,逐案研析處理對策,期望能加速去化代管遺產案件。(劉懿慧/台北報導)

本文出處: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805/14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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