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容積移轉四大新制 舊市場、古蹟都更有解
2021/01/01 18:11文/記者張瀞勻
新北市1日發布容積移轉制度四大革新,新北市城鄉局指出,藉此保持受理案件的品質、打造多元且富彈性之容積移轉制度。(圖/記者張瀞勻攝)
新北市1日發布容積移轉制度四大革新,新分別為「容積移轉申請案件開始收取審查規費」、「放寬市場用地老舊建築、防災都更建築之容積移轉基地條件」、「全面控管容積移轉後之環境容受力」以及「推動容積移轉捐地及代金雙軌制」,新北市城鄉局指出,藉此保持受理案件的品質、打造多元且富彈性之容積移轉制度、增加都市更新誘因,並確保容積移轉後的都市環境品質。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主任秘書林炳勳指出,為提升受理容積移轉案件審查品質與效率,並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容積移轉案件自1月1日實施「新北市容積移轉申請案件審查及勘查收費標準」貫徹使用者付費,開始收取審查規費,有關收費標準的相關訊息,可至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之法規名稱搜尋:「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審查及勘查收費標準」,以了解新北市容積移轉申請規費相關內容,分為簡易案件、一般案件,規費從3000~12,000元不等,並以每20筆土地為一基數。
其次,目前新北市有160筆亟具重建需求的老舊市場用地,未來開放舊市場、防災都更建築可作為接受基地外,亦與簡易都更、危老建築等地區一同適用道路寬度放寬、評定機制有條件放寬的相關規定,藉此提高市場及危老建築辦理都更動能。
另外,古蹟容移、考古遺址容移、河川容移等各種樣態也將納入新北市既有容移評定機制,配合基地條件,提出需改善環境措施,全面保障容移後的環境品質,最後,未來新制上路後,申請人可依基地環境及自身需求,選擇適合容積移轉方式,像是可以捐贈公保地或折繳代金辦理,也可兩者並行,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代金委託估價、代金價值審定等,將於2月底前完成,藉由代金制度實施,政府可透過容移代金加速打通瓶頸道路、公園綠地等重點地區公保地進行開闢。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新北市都市環境因地區差異,本來存在不同特性,又因發展較早,已有許多地區都面臨建築老舊與安全的疑慮,透過上述容移機制革新,配合新北市都市更新政策,將可建構多元容移機制、加速改善老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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