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 清查境外匯回資金

2021-03-23 00:54:1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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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房市熱絡,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台商循境外資金專法匯回資金,雖有5%可自由運用,但匯回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REITs、REATs)。

財政部自去年底已成立專案,若發現有匯回資金投入不動產,就不能適用專法優惠稅率,將要求補稅。

為了打炒房,國稅局自去年底啟動三大專案,包括境外資金專法5%自由運用資金追蹤控管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專案查核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專案查核等,希望匡正房市炒作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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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資金專法方面,台北國稅局表示,去年底各區國稅局已啟動查核,確認適用資金專法者提取的自由運用資金,是否流向不動產市場,若追查發現用在購買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國稅局將會以20%稅率補徵差額稅款。

國稅局舉例,若甲君2020年8月14日申請適用資金專法,在期限內將100萬美元匯入外匯存款專戶,適用專法優惠稅率為8%,受理銀行依匯回當日匯率計算扣稅,專戶內餘額為92萬美元,甲君有5%可自行運用,也就是4.6萬美元,隨後提取結售為新台幣132.48萬元。

若國稅局查獲,甲君將新台幣132.48萬元用於購買不動產,國稅局將會對甲君補稅,計算方式是以132.48萬元回推扣稅前的金額,再以20%計稅,再扣除該部分已繳稅額,甲君應補稅新台幣17.2萬元。

國稅局提醒,台商提取適用資金專法的5%自由運用資金,應留意不得用於購買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的限制,以免稽徵機關事後追蹤查核發現,該部分資金將無法適用專法優惠稅率。

政府打炒房,國稅局針對個人適用舊制不動產短期頻繁交易、大額交易及購置預售屋(包含紅單)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轉售者,加強查核,按實價課稅,以維護租稅公平,減少房市投機。

財政部表示,這方面的查核國稅局一直有在做,自201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底止,查核補徵綜合所得稅共1萬7,773件,補稅約82億元。

針對預售屋交易炒作,國稅局近期也持續配合內政部、地方政府聯合稽查,掌握相關交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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