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增稅稅率高 台商廠房移轉面臨巨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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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早期在中國取得土地,未來若將土地廠房移轉時,須負擔巨額增值稅。(彭博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中國政府於8月15日完成土地增值稅修法意見書,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劉中惠表示,本次修正意見未解決廠房高額土增稅問題,過去台商很早就在中國取得土地,在當地有土地廠房,廠房土地被迫適用普通住宅的土增稅課稅方式,往往被課巨額稅款。

劉中惠表示,中國土地增值稅自1993年開徵,最近頒布了法令修正的徵求意見稿,並在8月15日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公開徵求意見,但本次修正意見卻未解決廠房高額土增稅問題,使台商土地廠房被課高額土增稅。

她表示,中國土增稅類似於台灣的房地合一稅,都是因應打房政策所推出的稅制,稅率介於30至60%,雖然普通住宅(指室內面積不超過36.3坪,或建築面積不超過43.5坪)轉讓,若增值率不超過20%,就可免徵土增稅,但台商廠房多數動輒百坪以上,難以適用該條款。

根據中國土增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率50%,稅率為30%;增值率介於50至100%之間,稅率為40%;增值率介於100至200%之間,稅率為50%;增值率超過200%,稅率更高達60%。

劉中惠表示,台商早期在中國取得土地,由於生產成本增加,近年考慮將廠房賣出,但土地增值高,將土地廠房移轉時,就要負擔較高的稅率。

劉中惠也提到,土地增值稅表面上是針對移轉房地產利益課稅,但有別於企業所得稅,是以「每個房地產項目」為核算單位,不像企業所得稅是針對公司「每年」所賺取的利潤課稅。因此,房地產開發商若只有某部分發展項目賺錢,另一些項目虧損的話,因為項目間彼此無法盈虧互抵,也可能發生整體利潤不高,但卻要繳納巨額的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不過,台商仍有解套方式,例如與當地開發商「合建分潤」,由台商出土地,開發商提供技術與資金,若可與開發商分潤,台商也可能取得資金解套出場。

自由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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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財經.房地產(示意圖)

台商回流設廠(示意圖)

台商回流置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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