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罰鍰怎麼計算?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土地登記罰鍰怎麼計算?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儘管法院判例承認違章建築買賣行為之存在,但其買賣行為所取得的不是所有權,而是「實質處分權」,亦即使用權而已----
一般而言,被認定為違章之建築有以下二種情況:
一、 實質違建:未遵照建築法規如建蔽率、容積率等之有關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擅自建築者。
二、 程序違建:未按程序申請建造執照擅自興工建築者。
筆記起來!買賣送件必知!「常見5大補正原因」大剖析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2-06
筆記起來!買賣送件必知!「常見5大補正原因」大剖析
新聞摘要
筆記起來!買賣送件必知!「常見5大補正原因」大剖析
春節期間 房地成交申報登錄期限延長至2/11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1-30
春節連假免驚 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期限延長至2月11日
新聞摘要 春節連假免驚 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期限延長至2月11日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表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不動產成交案件的交易價格申報登錄期限,如果是在9天連假期間(2019年2月2日至2月10日),可延長至2月11日連假後第1個上班日再申報,讓國人輕鬆過好年。
早期人工登記簿謄本全面電子化 即日起開放跨縣市臨櫃申請
日期:107-02-14
資料來源:內政部
人工登記簿謄本可跨縣市申領囉!過去要申請外縣市的人工登記簿謄本,必須親自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內政部為了減少民眾奔波往返的不便,自今(14)日起,開辦地政事務所臨櫃核發跨縣市人工登記簿謄本的便民服務。
民眾只要到任一地政事務所,就可以輕鬆領取外縣市的土地登記簿謄本。
內政部表示,地政業務電腦化後已極力推動電子謄本全國申領服務,但早年人工作業時期的地籍資料,包括人工登記簿、日治時期登記簿及土地台帳等,因皆保存於各地政事務所,民眾如有需要,須親自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或加附郵資以跨縣市代收代寄管轄地政事務所方式辦理。
請問申辦何種登記案件需辦理公告作業及其公告期間為何?
申辦登記時有下列案件類別時,應予公告:
(一)申請土地總登記案件,經審查證明無誤者,應即公告,公告期間為15日(土地登記規則第72條)。
(二)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公告期間為15日(土地登記規則第72條、第84條)。
(三)總登記期限無主土地之公告,公告期間不得少於30日(土地法第57條、第58條)。
(四)未辦繼承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公告,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三個月(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要辦理更正編定?如何申請?
(一)所謂更正編定,就是在編定公告之前,已經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因編定錯誤,得辦理更正編定。
(二)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辦理更正編定的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編定前已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且現在仍係屬有效的證明文件,就近向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
例如:一般農業區內,編定公告前原已有合法住宅建物,現況建物仍存在,卻編為農牧用地,可檢具
﹝一﹞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
﹝二﹞戶口遷入證明、
找不到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又不知道地、建號,如何透過電腦查明產權?
在土地、建物登記還沒有電腦化前,必需知道地號或建號才能找到資料。
在電腦化後則可利用所有權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地址(門牌號碼)查詢不動產資料。
惟若想以「人」來查詢資料,則必需是本人,但若被查詢者已死亡,其合法繼承人亦可靠電腦查到應繼承的不動產。
#不動產買賣#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提醒注意 申請住址隱匿,保障個人隱私權益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4-19
提醒注意 「申請住址隱匿,保障個人隱私權益」
新聞摘要 提醒注意 「申請住址隱匿,保障個人隱私權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保障個人資料隱私及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第二類謄本僅揭露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但住址資料仍以完整公開為原則。
停看聽,不動產交易最安心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3-24
政府資訊停看聽,不動產交易最安心
新聞摘要 政府資訊停看聽,不動產交易最安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陽台補登,新北地政主動報你知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3-18
提醒注意!陽台補登新措施,新北地政主動報你知
新聞摘要 提醒注意!陽台補登新措施,新北地政主動報你知
地政新聞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系統」輕鬆查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8-03-05
地政新聞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系統」輕鬆查
新聞摘要 地政新聞 新北「地政雲整合查詢系統」輕鬆查
跨機關通報服務再擴大 戶所變更門牌 地所將主動更新地址
日期:107-01-05
資料來源:內政部 為使地政機關發送之公文書能依民眾正確戶籍住址寄送,自今(107)年1月起,各地政事務所將主動利用戶政機關每月門牌整編及行政區域調整資料,經由系統比對並審查後,如地籍資料登錄的民眾住址有因而變更,則所轄的地政事務所就會逕為辦理住址變更登記,透過跨機關通報服務,省去民眾重複申辦所需的時間及成本,讓內政服務更便利。
內政部表示,民眾只有一處戶籍地,但可能在數個縣市持有不動產,而這次的新措施可跨越縣市界線,先透過內政部戶政司傳輸全國的門牌整編及行政區域調整資料,再由內政部地政司提供給全國各地方政府,讓地政事務所辦理這項措施所依據的資料,不會侷限於單一縣市政府的變更資料,而是具有全國性的效果。
內政部指出,這項措施是希望以簡政便民的方式,保障民眾收受地政機關公文書之權益,讓地政事務所登載之民眾住址,如遇有門牌整編及行政區域調整情形,將由地政事務所主動逕為辦理住址變更登記,使民眾無須奔波申請,以達便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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