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銀樓買黃金「免驚」 經濟部放寬小額交易免驗身分證

日期:107-01-18

資料來源:經濟部

買黃金鑽石還要拿出身分證,顧客跑光光該怎麼辦呢?不管是買來作佳節喜慶賀禮用途,或是為看好時機買來投資用的,依照現行規定,為了配合國際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除了買價值不到新臺幣50萬元之飾金或首飾外,客人只要付現買金塊或是裸鑽,不管金額大小,店家都必須依規定,請客人出示身分證明,記錄身分資料及交易內容,大大影響客戶購買意願,衝擊銀樓業生意,營收溜滑梯。

為擺脫銀樓業寒冬,解決銀樓業上門光顧的客人多不願意拿出身分證留下交易紀錄的問題,經濟部參考「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第22項建議:「貴金屬與寶石交易商進行15,000美元/歐元以上之等值現金交易時應進行客戶審查」的標準,擬具本次「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施行及申報辦法」第3條草案,修正銀樓業未達50萬元之現金交易,除疑似洗錢外,都不用拿身分證明,讓銀樓業買氣不再因為洗錢防制而冷吱吱。

本次所研擬的草案,簡單來說,只要付現買黃金珠寶的價格不到新臺幣50萬元,就可以不必再拿出身分證讓店家登記交易資料,不用再心驚驚會留下個人交易紀錄,提高買氣擺脫黃金珠寶業者的冰河時期,同時也符合國際反洗錢的建議指標。

經濟部已將草案對外預告,廣徵各界意見,相關內容可由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重大政策項下,或由行政院政府公報查詢,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7年03月12日預告截止日前提供。

發言人:商業司 陳副司長秘順 聯絡電話:23966292、0936-94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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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2科 鄭視察茜云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0 電子郵件信箱:cycheng1@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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