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載不動產實務經驗.專營:持分土地.持分房屋.不動產買賣(台北.新北.桃園)
目前分類:㊣農業農地相關法令資訊 (70)
- Apr 01 Mon 2024 13:17
變更為非農用地仍作農業使用 有「這條件」秒省400萬稅額
- Mar 21 Thu 2024 11:20
阿公體貼孫子蓋間農舍當結婚新房 沒想到這樣做就要繳高額地價稅
- Dec 10 Sun 2023 17:32
4000多萬元精華農地打到骨折剩1000多萬仍賣不掉 原因曝光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Oct 18 Wed 2023 22:39
閒置農地擅改民宿與停車場 注意非農使用將追繳地價稅與3倍罰鍰 #中古屋#透天厝#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 Jul 19 Wed 2023 09:14
桃園農地5年交易件數大漲68% 專家:三大族群進場#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設地#農地買賣#0912-913923高仕陳總
桃園農地5年交易件數大漲68% 專家:三大族群進場
2023/07/18 15:41文/記者張瀞勻
桃園市近幾年農地交易確實熱絡,以蘆竹區來說,成交量最大範圍都集中在捷運綠線沿線。(圖/台灣房屋提供)
根據桃園市不動產交易e指通資料,統計桃園都市區農業區土地交易狀況發現,2022年桃園市農地交易件數達1532筆,較2018年的912筆,五年來增加了68%,各區中又以蘆竹區交易件數增幅最大,自2018年的88筆增加至2022年的279筆,動能增加最多達217%,其他包括觀音區、桃園區、大園區、楊梅區的交易件數5年來都超過1倍。
- May 27 Sat 2023 17:09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農地買賣#工業地#郊區土地#公設地#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 |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
---|---|
公發布日: | 民國 89 年 05 月 03 日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1 年 03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農企字第1110012296號 令 |
法規體系: | 農業發展 |
立法理由: | |
圖表附件: |
一、為執行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
應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之規定,據以辦理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
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一)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變更為其
他使用分區。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
林業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地類別。
(三)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四)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作非農業使用性質之容許使用或
臨時使用。
- May 17 Wed 2023 22:58
湖口農地違建遭強制拆除 下波鎖定新豐、竹北、寶山#郊區土地#持分建地#區段徵收#0912-913923高仕陳總
湖口農地違建遭強制拆除 下波鎖定新豐、竹北、寶山
2023/05/17 22:00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縣工務局今強制拆除湖口兩處農地違建。(新竹縣政府提供)
新竹縣政府為遏止農地工廠倉庫違建猖獗,鎖定拆除湖口鄉5處違章,在第兩案順利拆除後,今(17日)縣府工務處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第三、四案農地違章執行強拆,第三案地主已自行拆除,第四案則未自行拆除且有堆置廢棄物情形,工務處現場下令斷水斷電並拆除至不堪使用。
- May 12 Fri 2023 17:28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申請時間勿錯過#共有土地#共有房屋#農牧用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申請時間勿錯過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3-04-16
新聞摘要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設施及其他農用使用者,請於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 May 25 Wed 2022 15:58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之解釋令#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之解釋令
法規名稱: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之解釋令 |
---|---|
公發布日: | 民國 105 年 04 月 27 日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050804906號 令 |
法規體系: | 營建 |
處理如下,並自即日生效:
一、停止適用本部一百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台內營字第一0三0八0四五一
一號函(如附件 )。
二、上開號函停止適用前,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並經法院判決分割確
定者,得檢附法院確定判決書,逕向地政機關申辦分割;惟其套繪及
解除套繪管制事項,仍應依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
附件
內政部函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29 日台內營字第 1030804511 號
主 旨: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確定,申請
人得檢附法院確定判決書,逕向地政機關申辦分割 1案,請查
照。
說 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3年3月3日屏府地測字第10304418300號、臺中市
政府地政局103年2月25日中市地籍一字第1030006565號及高雄市政
府地政局103年1月13日高市地政測字第10330145700號函辦理。
二、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第2項、第3項及第4項分別規定:
「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
於地籍套繪圖上,將已興建及未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分別著色標示
,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申請興建農舍領有使
用執照之農業用地經套繪管制,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
除:一、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二、非屬農舍
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三、農舍用地面積與農業用
地面積比例符合法令規定,經依變更使用執照程序申請解除套繪管
制後,該農業用地面積仍達 0.25公頃以上。」、「前項第3款農舍
坐落該筆農業用地面積大於0.25公頃,且二者面積比例符合法令規
定,其餘超出規定比例部分之農業用地得免經其他土地所有權人之
同意,逕依變更使用執照程序解除套繪管制。」先予敘明。
三、次查本部74年 7月17日74台內營字第330722號函說明二所示:「按
共有物之分割,經分割形成判決確定者,即生共有關係終止及各自
取得分得部分所有權之效力,並不以登記為要件。此有最高法院43
年台上字第1016號、51年台上字第2641號判例可稽。......」爰已
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確定,自得檢附法院確
定判決書,逕向地政機關申辦分割,惟其套繪及解除套繪管制事項
,仍須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辦理,以
落實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 4項「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不得
重複申請」之查核管制規定,並避免產生農民於農舍施工中或領得
使用執照後逕向地政單位申請分割為數筆地號,造成農舍與其坐落
農地面積、比例不符法令規定等情形。
部 長 陳威仁
- Dec 19 Mon 2022 10:13
出售農地,注意相關房地合一稅,當心遭補稅處罰#農牧用地#農地變更#特定事業用地#區段徵收農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出售農地,注意相關房地合一稅,當心遭補稅處罰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2-12-18
新聞摘要
農地出售給公司法人,誤認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致未依規定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 Oct 31 Mon 2022 10:42
分管共有農地如有違規使用如何課徵地價稅?#農牧用地#農舍#別墅#保變住土地#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分管共有農地如有違規使用如何課徵地價稅?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2-10-23
新聞摘要
分別共有課徵田賦土地,如果部分面積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例如鋪設水泥地坪、放置貨櫃等非農業使用的情形,該局依實際變更為非農業使用的面積,分別按各共有人持分比率課徵田賦及地價稅
- Oct 15 Sat 2022 12:00
3千萬買農地創造「被動收入」 專家:算盤打錯 #農牧用地#市區建地#資產配置#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3千萬買農地創造「被動收入」 專家:算盤打錯
2022-10-15 11:07:53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被動收入」近年蔚為風潮,很多人希望做點投資,不用操煩,每個月就有固定現金收入。一位劉姓民眾也這麼想,看準新北市一塊農地,打算買來做停車場收費,心想農地便宜又可省稅,一舉多得。
為了保險,他出手前,先詢問資深地政士。還好,有這動作,不然未來轉手時,就得面臨「加倍奉還」的稅額。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 這位劉姓民眾看上的是新北市外圍一塊農地,周邊住家不少,有停車需求。 地主開價3千萬元,金額不少,但稍作打聽,只有周邊一般土地5分之1價格。
- Oct 08 Sat 2022 19:30
小地主出租農地後是否會喪失農保資格?#共有土地#共有房屋#農牧用地#一般農地#都計內農業區#0912-913923高仕陳總
小地主出租農地後是否會喪失農保資格?
現有農保投保人年滿65歲且農保年資累計滿15年者,透過農地銀行將所有農地出租者,仍享有農保資格與福利。
至於未滿65歲之農民或農保投保年資未滿15年者,出租農地時若擬繼續享有農保資格,需符合農民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繼續從事農業經營面積達0.1公頃以上),才能維持農保福利。
#土地出售委託-高仕不動產
- Sep 12 Mon 2022 20:19
土地違規使用難逃24小時天眼監控 農地違規可罰鍰30萬元#非都市土地#農地變更#建地#透天厝#0912-913923高仕陳總
土地違規使用難逃24小時天眼監控 農地違規可罰鍰30萬元
2022/09/12 16:20文/記者林耀文
為遏止國土遭非法傾廢棄物土及農地違規,內政部近期升級國土利用監測頻率,衛星變異點通報頻率,提升至每周1次,台南市針對嚴重影響環境的填埋廢棄物、土案件,由農業局主政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會同地政、都發、環保、經發、工務、水利等市府各單位同步勘查,若農地不符農用,將依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緩。
內政部為遏止國土遭非法傾廢棄物土及農地違規,近期升級國土利用監測頻率,衛星變異點通報頻率,由現行的每月1次提升至每周1次,台南市針對嚴重影響環境的填埋廢棄物、土案件,由農業局主政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會同地政、都發、環保、經發、工務、水利等市府各單位同步勘查,若農地不符農用,將依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由於內政部每年非都市土地的通報次數,自105年的235次,提升至110年的1753次,通報之後還需要實地勘查認定,稽查頻率確實大幅提升。
- Aug 30 Tue 2022 11:58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農牧用地#農地#房地產投資#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 |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
---|---|
公發布日: | 民國 89 年 05 月 03 日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1 年 03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農企字第1110012296號 令 |
法規體系: | 農業發展 |
立法理由: | |
圖表附件: |
- Jun 02 Thu 2022 22:52
不課、免納有何不同? 他搞錯慘付150萬房地合一稅 #郊區土地#閒置土地#公設地#危老重建#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不課、免納有何不同? 他搞錯慘付150萬房地合一稅
2022-06-02 16:04:24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出售遺產報稅要小心,如果是農地,申報土增稅時,記得附上農用證明書,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申請,如果以「免納土地增值稅」名義申報,雖然同樣都不用繳土增稅,但搞錯名目就得多繳一筆驚人房地合一稅。
最近就有一件,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一位民眾繼承了一筆祖產農地,並於繼承後不久就出售,因為剛繼承不久就轉售,土地增值稅為0元,就以一般稅率申報土地增值稅。
他表示,本來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38條之1規定的農地,轉售可以不用申報房地合一稅,但因這位民眾不清楚,以為反正土增稅都是0元,在申報土增稅時,沒有特別附上農用證明書,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申請,結果事後收到國稅局的補繳房地合一稅通知,應納金額近150萬元。
- Feb 25 Fri 2022 09:35
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透天厝#中古屋#持分土地#持分房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 Jan 29 Sat 2022 14:42
只買農地不買農舍房 專家提醒:過戶有困難#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房地產疑難產權#0912-913923高仕陳總
只買農地不買農舍房 專家提醒:過戶有困難
2022/01/28 14:32文/記者朱語蕎
不少人嚮往退休的農夫生活,但買賣農地有不少地方要注意。(資料照)
不少退休族嚮往農家生活,特別跑到鄉村購買農地,但專家提醒,若只買地不買農舍,過戶恐會發生困難。
- Dec 29 Wed 2021 15:43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簡介#透天厝#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簡介
企處地利用 蔡彰輝
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配套法案業於本(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本次修法在農地政策上有重大變革,由「農地農有農用」調整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換言之,即所謂管地不管人,在農地仍維持作農業使用之原則下,開放自然人自由買賣農地。為落實前開管地不管人政策,有關農地移轉之法令規定,除配合刪除土地法第三十條有關耕地移轉以能自耕者為限之條文外,並於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明定「耕地之使用,應符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相關法令規定,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以及相關土地稅法復明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以賦稅減免之優惠方式,獎勵農地農用。同時,為利於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之實務執行,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三十九條規定另需訂定「農業使用之認定及查核程序」以及「申請移轉耕地所有權及申辦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辦法」。
準此,農業發展條例前開二條文所授權訂定之子法規應為兩種,惟查其內容不無重複之處;且其規範意旨又有不易釐清之性質,為適用法規方便計,爰將其合併訂定為單一子法規,俾利業務執行及推動之依據。因此,本會乃會同內政部、財政部訂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乙種,以作為執行之依據。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如前所述,係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三十九條之授權規定所擬訂,其內容即應包括該二條文所授權訂定之範圍,因此該辦法共分四章,包括總則、農業使用認定基準、申請及核發程序以及附則,各章訂定之重點如下:
- Dec 04 Sat 2021 17:59
免徵贈與稅之列管農地,經拍賣須補徵贈與稅#山坡地#農地#透天厝#建地#共有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