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悲劇3】買漏水屋首要延長保固 5年內都可以求償

2187出版時間:2018/11/04 09:07

以往認為新屋屋況相對佳,較為保險,但過去1年,《蘋果》台中至少即有5起新屋漏水糾紛,買房不可不慎,或可由專業團隊幫忙點交驗屋。圖為示意畫面。陳恒芳攝

漏水糾紛向來高居不動產買賣糾紛榜首,現在就連新成屋也不例外,有人說這是不動產商品化的結果,也有人說建商大量製造、只想賺快錢的後遺症。

總而言之,近1年《蘋果》光在台中接到相關「新屋即漏水」糾紛投訴,至少就有5起案例,都是住戶與建商談判協商不成,寧願抱著爆料曝光影響房價的風險,忍無可忍、奮力一搏,一出踩到地雷屋的怨氣。

雖然買到漏水屋很嘔氣,但又該如何自救,消保官指出,依照《民法》明定建商5年內有「瑕疵擔保責任」,即使保固期過,也不代表沒有修繕責任,只要有缺失,仍可要求修復,住戶及管委會應要共同團結,加大對建商施壓的力道。

另外專家提醒,當遇到漏水發生,除了得要求建商「延長保固期」、善盡修繕責任以外,若建商擺爛不修,只有走司法途徑一途,可依法要求損害賠償、即建商「瑕疵擔保責任」,實務上來說,仍會以賠償價金居多,交屋後解約機率並不高。(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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