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 15 週二 202409:49
減稅利多又來了 明年遺贈稅課稅級距可望大幅調高
- 4月 17 週三 202410:09
死亡前2年贈與農地 遺產課稅規定一次看
- 6月 10 週六 202313:48
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新修訂 房屋抵稅採實地點交#共有土地#共有房屋#資產配置#0912-913923高仕陳總

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新修訂 房屋抵稅採實地點交
2023/06/09 18:13文/記者林耀文
- 1月 16 週一 202317:00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贈與稅之徵收期間起算日#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 5月 04 週三 202210:25
擔憂前妻小孩來爭產 寧繳高額稅金也要過戶 #透天厝#中古屋#持分不動產#0912-913923高仕陳總

擔憂前妻小孩來爭產 寧繳高額稅金也要過戶
2022/05/03 13:00文/記者朱語蕎
- 4月 02 週五 202111:59
申請贈與稅實物抵繳#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公設地#區段徵收#0912-913923高仕陳總
- 12月 20 週五 201909:30
財政部 公告2020年遺贈稅「新規定」 #不動產節稅規劃#持分不動產#公設地#平價購屋#實價售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財政部 公告2020年遺贈稅「新規定」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12-19
- 5月 08 週三 201910:12
遺贈攀高,桃園成長快,新北送最多#房屋#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土地#公設地#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遺贈攀高,桃園成長快,新北送最多
報導:MyGoNews蕭又安 時間:2019-05-07
- 3月 22 週五 201915:23
繼承人將免稅農業用地移轉其他繼承人繼續作農業使用者,免追繳遺產稅#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他人,應追繳原免徵之遺產稅,但如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免追繳遺產稅,但仍應繼續列管。
- 1月 24 週四 201917:08
老爸過世了,誰是繼承人呢?所遺留的不動產,可以出售嗎?#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危老重建#0912-913923高仕陳總

老爸過世了,誰是繼承人呢?所遺留的不動產,可以出售嗎?
案例
阿土伯是有擁有許多不動產的大地主,但某日因心臟病突發過世了。他有老婆阿土嫂及五個兒子,其中三個兒子已婚且已生子,不知誰為合法的繼承人呢?又因阿土伯遺留大筆的不動產,如果要出售部分的土地,在尚未完成繼承登記前,可以辦理買賣過戶給承買人嗎?
答:
【繼承登記的意義】
已登記的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為自然人,因權利人死亡後其權利能力已終止,由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並向地政機關申請繼承登記。雖然在辦理登記前繼承人即已取得不動產物權,但在未辦竣繼承登記前,繼承人並不得再行處分﹝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
【繼承登記的要件】
一、 須已辦竣產權登記:土地須已完成土地總登記,建物須已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二、 須在限期內辦理: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逾期聲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的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至於繼承人向遺產稅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當日起算,至繳納稅額的限繳日期止及查欠稅期間,得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予以全數扣除。
三、 須先完納遺產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八條的規定,在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經繳清遺產稅後領得「繳清證明書」,或經稽徵機關核准發給「同意移轉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免稅證明書」者,才可以向地政機關申請繼承登記。
四、 須登記名義人死亡:登記名義人包括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及死亡宣告。
五、 須合法繼承人繼承:
﹝一﹞現行民法有關法定繼承人的規定,其順序如下﹝民法第一一三八、第一一三九條﹞: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姐妹。
4. 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民法第一一四一條﹞。
﹝二﹞代位繼承:依第一一三八條所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民法第一 一 四0條﹞。
【結論】
依據上述民法的規定,阿土伯的繼承人為阿土嫂及他的五個兒子,而如果繼承人欲出售阿土伯遺留下來的不動產,是必需要先行繳清遺產稅,然後到地政事務所辦竣繼承登記後,才可再行申辦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予承買人的。




